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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
决定4月28日召开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七次会议

日期:2021-04-19 09:37:12石家庄人大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
决定4月28日召开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七次会议
 
  4月15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会议决定,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将于4月28日召开,会期拟为一天。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雪荣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楚行宇、韩保来、王丽君、吴相君、李志勇出席会议,党组成员苑彦刚列席会议。
  
  主任会议建议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议程为:传达学习全国“两会”精神;审议《石家庄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市法院和市检察院部分被任命人员履职情况的报告,并进行履职评议;审议人事任免事项。
  
  主任会议还研究了其它事项。
来源:石家庄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