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13日石家庄市
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石家庄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1年新增政府债券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会议同意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2021年新增政府债券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高新区的预算调整事项由市财政部门进行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