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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关于石家庄市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日期:2022-01-26 09:15:13石家庄人大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石家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关于石家庄市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石家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1月25日石家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石家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雪荣主任所作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认为,2021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解放思想、担当实干,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的奋斗目标,紧跟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紧贴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紧扣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法治需求,充分行使立法权、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选举任免权等各项法定职权,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有效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报告总结2021年的工作客观全面,提出2022年的主要工作目标切实可行。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2022年,市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委人大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加强“四个机关”建设,依法履职、担当作为,努力使各项工作在全省走在前、作表率,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当好新时代全面建设现代化经济强省、美丽河北的排头兵和领头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来源:石家庄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