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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加快打造具有坚强配套服务能力
低成本化园区的决定

日期:2024-05-31 17:17:52石家庄人大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2024年4月26日石家庄市第十五届

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视察石家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委决策部署,加快打造具有坚强配套服务能力低成本化园区,充分发挥园区在全市经济发展中的主战场、主阵地作用,为推动经济总量过万亿,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提供坚强支撑,作出如下决定:

一、加强科学规划引领。坚持全市发展一盘棋,按照集中、集控、集约的原则,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全市园区开发建设,进一步加强各类园区特别是市属国家级开发区规划管控,落实“一县一”,严格限制零星小型工业平台布点建设。大力推进各类开发区优化整合,支持引导有条件的开发区通过调区、托管等方式,集中要素资源打造一个主导园区,做大做强核心区域,形成集聚效应。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完善园区发展规划,优化空间布局,明确发展方向、功能定位、主责主业,合理划分功能分区,科学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大空间,促进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产业转移承接,提升园区产业集中度和行业关联度,加快建设主业突出、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的现代化园区。

二、做大做强主导产业。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要聚焦全市重点打造的生物医药、新一代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现代食品、现代商贸物流五大主导产业,立足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环境容量,明确园区主导产业,制定主导产业目录,建立限制发展产业目录清单,集中优势资源发展引领性、带动性、支撑性强的主导产业,其中每个县(市、区)集中发展1至2个特色鲜明的主导产业。加速产业集群集聚,积极引导企业和项目入园区,推动产业错位、互补、协同发展,全力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现代产业集群。大力提升产业能级,进一步固链、补链、延链、强链,推动产业链向上下游延伸,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持续培育新动能,立足实体经济根基,因地制宜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在有基础有条件的领域和赛道尽快布局突破,打造经济发展新高地,力争更多园区进入千亿级行列,推动园区进位争先

三、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坚持创新驱动发展,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加强创新体系建设,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产学研融通创新,培育壮大更多行业领军、“独角兽”和专精特新企业。支持企业创建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鼓励创新能力突出的企业,积极参与国家产业基础再造、重大技术装备攻关等重点工程。深化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创新协同,鼓励高校、科研院所面向市场、面向企业承担各类技术开发、技术攻关等科技服务工作全面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持续加大科研投入发挥科技特派团作用,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主动对接京津雄先进创新链、价值链、产业链,在打造科创高地上实现跨越提升。

四、提升配套服务能级。结合发展定位和整体规划,进一步完善水电路气讯等基础设施,适度超前建设,满足工业企业落户、发展需求。加快健全环保安全消防设施,提高污水废渣废气处置保障能力,夯实安全环保基石。加快完善货物仓储、物流中心、工业品批发交易专业市场等产业配套设施,支持石家庄东部现代物流枢纽基地、国际陆港建设,带动园区产业集聚发展。加快园区数字化转型, 提升“上云用数赋智”水平,加强园区通讯网络、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数据互通、共享和分析应用,促进园区更多企业实现数智化转型升级,打造智慧园区。促进产城融合,根据服务半径合理布局公交、学校、医院、商贸等生活配套,大力发展咨询、评估、会展、金融、中介等服务配套,继续完善海关、检验检疫、口岸等通关平台 ,统筹推进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发展。

五、建设低成本产业空间。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要围绕用地、用能、用工、融资等生产要素降成本优配量,激发经营主体活力降低用地成本。坚持“房地产开发为产业发展让路,插花式开发为集中开发让路,土地供应优先保障产业所需”,各类开发区全面推行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鼓励实施“带方案出让”,支持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和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灵活供地。对于符合条件的工业项目入驻园区的,工业用地出让底价按照不高于30万元/亩确定,但不得低于国家、省规定的最低地价标准。大力推行“亩均论英雄”改革,抓好低效用地整治提升,探索建立惩戒退出制度,提高亩均投入率、亩均产出率、亩均税收率,让有限的土地产出尽可能多的效益。降低用能成本。开展电力清费专项行动,规范用户接入工程费用,缩减用电接入距离,取消转供电不合理收费和不合理限电措施加强园区及周边接收站建设实施供气价格联动调整,规范燃气工程安装收费完善供热支持政策和大工业用热指导价格,落实煤热、气热价格联动机制,及时调整指导价格引导水电气热经营企业进一步优化园区内用能审批流程, 公开服务标准。降低用成本用好“15条人才新政”,吸引集聚一批高精尖人才,强化科技人才支撑;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为企业精准培养技能人才;完善工匠培育机制,培养更多特色产业石家庄工匠”。降低融资成本。推进“政银园”融合,建立完善以财政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金融信贷为支撑的投融资体系,积极拓展科技创新融资渠道优化资本市场服务,深化与证券交易所交流合作,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充分发挥主导产业基金和专业基金的撬动引导作用,探索实行“基金+招商+上市”的发展模式,实现项目招商、企业上市、基金落地一体化推进。

六、大力实施精准招商。强化“项目为王”理念,聚焦重点产业链,发布产业链招商图谱,注重瞄准国内外知名企业,开展园区招商、产业链招商、专业招商、以商招商,引进占地小、效益高、成长性强的优秀企业和立市兴区的大项目、好项目入园扩大生产、壮大规模。推行“一企一策”“一事一议”政策鼓励企业来石投资兴业,支持县(市、区)、开发区对招商团队实施奖励、选树、职级晋升等激励措施。

七、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严格执行《石家庄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站在“企业视角”,实打实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营造亲商、重商、安商浓厚氛围。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坚持资金、要素跟着项目走,通过“一窗办、自助办、帮代办、网上办、上门办”等,全面提高园区服务水平。着力建设园区“公共服务岛”,打造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落实“园区事、园区办”。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最大程度提高审批效率,实现项目“拿地即开工”。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污染防治的关系,科学精准落实大气污染防治举措,坚决防止“一刀切”,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多赢。

八、提升管理运营水平。坚持围绕要素保障抓落实,深化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等方面改革创新,努力开创园区建设发展新局面。抓好园区投融资、市政、担保、科创等四个平台建设,增强园区综合承载能力。推行管委会+公司”模式,构建扁平化、高效率管理体制,支持引进国内外优质园区运营商参与园区市场化建设运营。进一步为开发区赋权赋能,在事权上“应放尽放、能授尽授”,充分激发和释放园区发展活力。

根据市委部署要求,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积极开展园区“坚强配套服务能力成本”的探索实践,针对性提出一批务实管用举措持续有效推进我市打造具有坚强配套服务能力低成本化园区工作。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来源:石家庄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