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正定古城保护条例》10月1日实施
9月30日,我市举行《石家庄市正定古城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该《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保来介绍,制定《条例》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批示的重要举措,是依法保护古城的迫切需要,是实现传承发展的现实要求。因此,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将正定古城保护立法纳入2019年度立法计划。经过起草后多方征求意见,6月25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对《条例》进行了一审。8月28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条例》进行了第二次审议并表决通过,决定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9月28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条例》进行了审议并批准实施。
《条例》共有五章五十条。主要分为总则、规划与保护、管理与利用、法律责任和附则五部分。正定县政府负责人表示,《条例》的颁布实施开启了正定古城保护建设工作的新篇章,也为我们保护古城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依据和保障,必将对正定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