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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到我市
开展《河北省学校安全条例》执法检查

日期:2022-06-15 10:43:43石家庄人大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省人大常委会到我市

开展《河北省学校安全条例》执法检查

 

推进学校安全相关法律规定全面有效实施

  6月14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妹芝带领省人大执法检查组一行,到我市就《河北省学校安全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志宏,副市长张峰珍参加活动。

 

  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石家庄装备制造学校、石家庄市特殊教育学校、石家庄市第二中学,通过实地察看、现场询问等方式,详细了解安全制度落实、智能安全设施配备、人员防控等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执法检查组对省政府相关部门和石家庄市政府及各学校安全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执法检查组指出

  校园安全问题是社会关注的重点问题。开展《河北省学校安全条例》执法检查,是省人大常委会发挥监督职能,推进学校安全相关法律规定全面有效实施、助力解决民生实事的重要举措。

 

执法检查组要求

 

  要切实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充分认识学校安全的重要性、紧迫性、长期性,以对党、对人民、对教育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把校园安全工作时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硬举措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严防各类校园安全事故发生。要全力做好执法检查工作,抓住影响学校安全的关键问题,层层压实属地、部门和学校责任,系统排查各类风险隐患,推动问题解决。要强化统筹协调,进一步推动《河北省学校安全条例》贯彻落实。各学校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内部管理和综合治理,把疫情防控、校舍设施、教学管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等方面工作做实做细。教育部门要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联系,密切配合,形成长效机制,共同推动我省学校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

  

来源:石家庄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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