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9日石家庄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高春虎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保亮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李淑然(女)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卜嘉良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郭建辉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霞(女)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刘鹏磊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牛红杰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魏义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赵小元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朱进军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史宁(女)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邢雪冰(女)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王伟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庭长职务;
方建坡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李保亮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李淑然(女)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庭长职务;
卜嘉良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于试贵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杨长生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高润芳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陈明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罗银玲(女)的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林刚的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