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31日石家庄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李玲玲(女)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林晓坤(女)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陈娜(女)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鞠蕊(女)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胜楠(女)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董焱(女)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畅(女)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天宇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吴海兰(女)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立圆(女)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苏吉彬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郑国勇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肖立金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静(女)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夏军奇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黄国栋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魏贵强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罗学英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于金虹(女)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杨翠丽(女)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袁志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