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
(2018年4月25日石家庄市第十四届
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免去:
苏风雷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李耀江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路立学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高春虎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庭长职务;
李淑然(女)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杨爱军(女)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职务;
艾忠诚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李德利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苑颖新(女)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刘清振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六庭副庭长职务;
秦树军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六庭副庭长职务;
刘俊平(女)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李鸿雁(女)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安军民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毕丙戌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审查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马江涛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封双勤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 献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刘生吉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刘俊平(女)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刘清振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德利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六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志洲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高 岩(女)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艾忠诚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庭长;
方建坡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籍利民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李淑然(女)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李建华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
许毅鹏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
王 靖(女)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常晓丰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史兆宏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曹建民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赵 林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六庭副庭长;
郝东霞(女)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六庭副庭长;
姜瑞祥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李鸿雁(女)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审查庭副庭长;
万晓东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赵美珠(女)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明哲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申 玉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闫广宇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晓娅(女)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 曼(女)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寻 亚(女)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 祥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卢 亮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 楠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孙丽娜(女)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 莉(女)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淑芳(女)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邢秀杰(女)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