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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免去
和批准任命部分工作人员职务名单

日期:2021-08-13 10:30:31石家庄人大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免去

和批准任命部分工作人员职务名单

 

 

2021年8月13日石家庄市

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免去:

  康同泽的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张 辉的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王银祝的石家庄市冀中南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职务。

 

  批准任命:

  盖朝龙为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赵 力为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银祝为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魏国君为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武永锋为石家庄市井陉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玉录为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赵 蒙为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利刚为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马建军为正定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军波为晋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秦永超为无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美茹(女)为深泽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谢 强为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徐立伟为元氏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魏 波为高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康同泽为赞皇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彭 涛为灵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雷春利为行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如卿为新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 鹏为井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 辉为平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来源:石家庄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