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
《石家庄市养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
意见的公告
《石家庄市养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已经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初次审议。为推进立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立法活动,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现将《石家庄市养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布,敬请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于2021年12月5日前将意见建议反馈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科。
信函地址: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石栾路59号),邮政编码:050024; 联系电话:86689712,86689626 ;传真:86689602;电子邮箱:srdfgw123@163.com
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