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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邑县人大常委会作出命名县歌的决定

日期:2017-11-20 21:34:44石家庄人大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11月16日,高邑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确定高邑县县歌的报告》及县歌候选作品《高邑之歌》。会议决定,命名歌曲《高邑之歌》为县歌。会议认为,歌曲《高邑之歌》命名为县歌,体现了高邑县的人文历史传统、时代风貌及地理特征,且朗朗上口、易于传唱,词、曲意境开阔,给人以自豪与激情,对于激发全县人民热爱家乡、建设家园的干劲和热情,扩大高邑县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要制定规划,落实措施,加强县歌的宣传推广工作,动员全县人民广泛唱响县歌,充分发挥县域文化的标识力、影响力和感召力,真正把歌曲《高邑之歌》打造为高邑的名片,为加快建设“经济强县、秀美高邑”,奋力开创新时代高邑各项事业发展新局面做出贡献。

来源:石家庄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