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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有效监督机制 新华区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开展正确监督有效监督的实施意见》

日期:2017-11-22 19:09:47石家庄人大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近日,新华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正确监督有效监督的实施意见》,新华区委向全区予以批转。

  新华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以来,致力于把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权使用好、落实好,开拓思路、创新举措,通过开展正确监督、有效监督,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区大常委会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多方征求区政府、区法院、区检察院和部分人大代表、常委会委员的意见,形成讨论稿。先后经区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区委常委会议研究通过,经区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区委对此高度重视,批转全区实施。

  《实施意见》分三个部分,主要明确了指导思想、主要内容和组织保障,提出通过开展正确监督、有效监督,督促“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构建党委批准、“府院”接受、人大有为、代表赞成、人民满意的人大监督格局。即:“开展正确监督”,确保政治正确、认识正确、站位正确、选题正确、用“法”正确、程序正确;“开展有效监督”,推出八项措施:认准穴位、监督议题精准化;建章立制、监督程序规范化;组合出拳、监督形式多样化;准备充分、监督问题深入化;强化力度、监督手段刚性化;不断加力、监督问效持续化;立足长远、监督结果机制化;注重效果、监督内容公开化。

  《实施意见》是本届区人大常委会的一项工作机制创新成果,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省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会议精神、区委《关于支持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全区重点工作中更好发挥作用的指导意见》精神的重要举措。区人大常委会将以此《实施意见》为重要遵循,依法充分履行监督职权,切实开展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在全区重点工作中更好发挥人大职能作用,为打造“产城融合,宜居宜业”魅力新华做出积极贡献。

来源:石家庄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