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栾城区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该《决定》的出台是石家庄市县级人大常委会着力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建设,持续推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一项创新工作。
据介绍,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肩负保证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利的重要使命,是宪法、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也是新形势下完善和深化人大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举措。栾城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每年专题听取并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持续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今年,我们全面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紧密联系栾城工作实际,着力提升备案审查工作质效。”栾城区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表示。
《决定》共12条,明确规定了备案审查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决定》明确,备案审查工作的目标是切实保证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工作安排贯彻落实,保障宪法和法律法规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深入开展。同时,备案审查工作要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保障人民群众对国家立法和监督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使备案审查制度和工作成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和制度载体。要坚持备案审查工作与代表工作相结合,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回应代表关切。要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民意直通车作用,听取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提升备案审查民主含量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