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决定

日期:2022-12-06 08:33:48石家庄人大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决定

 

2022年12月5日石家庄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为适应新时代要求,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以高水平的司法保护推动全市知识产权工作高质量发展,以法治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石家庄的具体实践,现结合全市工作情况,作出如下决定:

  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要回应新时代的新要求新期待,聚焦全市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关键领域和新兴战略产业知识产权快速保护机制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公正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助力全市科技创新法治环境。

  二、注重发挥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的制度优势和治理效能,发挥司法、行政、调解、仲裁、技术鉴定等部门的各自职能,完善知识产权司法、行政执法协调联动机制,协同落实各项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共同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提供坚实保障。

  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应当遵循知识产权保护规律,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联席会议制度,推动跨部门案件会商常态化。

  三、加强知识产权审判组织机构建设,健全知识产权案件诉讼管辖制度,加快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探索建立知识产权审判专门法院和设置巡回审判法庭,有效整合人财物审判资源,推进繁简分流,缩短审判周期,统一法律适用,提高知识产权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

  四、加快推进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畅通诉前调解渠道,采取上门走访、座谈交流、法官授课、线上线下咨询等方式,加强非诉讼源头预防,有效推动诉源治理。

  五、根据知识产权诉讼情况,坚持严格保护、依法保护、公正高效保护知识产权。完善审判程序和规则,引导当事人诚信诉讼,遵守知识产权取得法定性、种类法定性、内容法定性、使用法定性,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案件,实质性解决诉讼纠纷,发挥司法裁判在科技创新成果保护中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

  六、在司法实践中落实人民陪审员法,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实质参审作用,形成司法民主、法理情共融。

  七、强化知识产权综合性司法保护举措,以强化保护为导向,延伸司法职能,增强主动服务意识,以高质量地司法服务和保障市场主体的法治需求,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整体效能。

  积极回应新技术新产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需求,聚焦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五大产业、专精特新企业和数字经济发展,分批次建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示范基地,发挥司法“一站式”多元化服务平台作用。

  加强对农业科技成果、中医药、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新领域新技术新业态原创性引领性创新成果的司法保护。

  加强对全市老字号企业、驰名商标、区域公共品牌、地理标识产品的司法保护。

  八、建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信息库,整理、增补、更新入库信息,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实现非涉密案件网上安全流转和数据共享。

  九、开展知识产权司法交流协作,每年定期发布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年度报告,公布典型案例,组织案件旁听,充分利用知识产权宣传周、裁判文书公开网、举办案件交流会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展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新成效。

  十、检察机关要围绕知识产权案件进一步发挥检察职能,加强知识产权领域刑事诉讼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建立企业合规、行业合规长效机制,推进知识产权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十一、市人大常委会应当加强对审判机关开展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监督,通过组织代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进行执法检查,适时对这项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

  十二、本决定自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来源:石家庄人大
视频显示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