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公开征集五年立法规划建议项目的
公 告
为切实做好《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第七个五年(2023—2027年)立法规划(草案)》编制工作,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增强公众对立法工作的参与,科学确定立法项目,使立法更好地汇聚民意、集中民智,体现人民的利益和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石家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市各级国家机关、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以及公民个人,均可提出立法规划建议项目。
二、立法规划建议项目,应在下列范围内提出:
(1)城乡建设与管理方面的事项,包括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市政管理等;
(2)环境保护方面的事项,范围包括大气、水、土地、矿藏、森林、湿地、野生动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等;
(3)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的事项;
(4)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已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或与上位法相抵触,需要修改或者废止的。
三、提出立法规划建议项目,应写明立法项目名称,立法必要性、可行性以及立法拟规范的内容。建议人可以同时提供论证报告和草案文本。
四、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日。
五、立法规划建议项目可以通过信件、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寄送,请注明建议人姓名(名称)、联系方式。
联系人:郝利熳 联系电话、传真:86689512
电子邮箱:fgw2019@163.com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石家庄市青园街460号),邮编:050024
特此公告
2022年 9 月 9 日
附件:《石家庄市现行地方性法规目录》(文本内容通过石家庄市人大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