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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关于201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日期:2018-09-11 15:05:44石家庄人大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关于201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8828日在石家庄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石家庄市审计局局长 裴晓青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现将201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市审计局对201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中,我们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要求,不断创新、推动改革,深入推进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审计全覆盖,持续加大对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充分发挥审计在维护经济安全、推动深化改革、促进依法行政、推进廉政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服务于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2017年,市政府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新的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稳中求进,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全市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发展。总体上看,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坚持稳中求进,财政实力稳步增强。面对宏观经济回升基础不稳、大气污染防治以及去产能、降成本等多重减收因素影响,各部门强化收入督导,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和城区分享收入完成184.2亿元,占预算的113%,增长7.4%;坚持把“问计省直、争取支持”作为增强财政实力的重要途径,市本级获得上级财政补助资金38.65亿元。

——保障改善民生,突出支持重点。全面推进脱贫攻坚,持续增加民生投入,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提高养老金标准,人民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加大环保投入,用于“蓝天、碧水、净土”三大行动;着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多渠道筹资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承载能力进一步提升。

——深化财政改革,助推转型持续发力。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保障营改增改革顺利进行;深化绩效预算改革,促进资金提高使用效益;强化预算管理,严格按预算法批复预算,优化资金拨付流程,落实限时办结制度。

——审计整改工作不断提高。对上一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相关县区、部门和单位根据市政府部署,认真落实,积极整改,市审计局进一步加大跟踪检查力度,督促被审计单位及时整改。目前,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都得到了整改,制定完善相关制度20多项。对审计移送3起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纪检监察和有关部门查处后,已有2人受到党政纪处分,17人受到纪检部门批评教育。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详见附件1)

2017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城区分享收入184.27亿元、占预算的113%,支出211.34亿元、占预算的93.4%;政府性基金收入213.33亿元、占预算的109.14%,支出279.81亿元、占预算的93.9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89亿元、占预算的161.38%,支出0.65亿元、占预算的97.5%;市级社保基金收入209.48亿元、占预算的96.3%,支出204.3亿元、占预算的85.47%,年末结余5.18亿元、滚存结余171.91亿元。

 市本级存量资金情况。2017年结算后财政存量资金为131.71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9.11亿元,转移支付结转结余5.68亿元,部门预算结转结余20.33亿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2亿元(含调入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19亿元),预算周转金7.44亿元,财政专户资金17.15亿元。

市本级债务情况。2017年底债务总计1156.05亿元,其中:政府债务为827.54亿元;或有债务328.51亿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为111.86亿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为216.65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决算草案编制较为规范,债务规模总体可控。能够认真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发挥财政支持和引导作用,积极推进各项财政改革,较好地执行了人大批准的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但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主要是:

(一)市本级决算草案编制还不够准确

一是部分非税收入3121.86万元,未按照规定的预算级次和科目入库;二是同类事项或支出通过多个渠道安排资金,如:4个不同的科目列支蓝天基金注册资金。

审计指出问题后,市财政局及时调整了相关科目。

(二)预算编报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

1.部分年初预算需继续细化和及时落实到项目或单位。2017年市财政局通过预留的方式代编预算9.39亿元、占年初预算的3.81%,年末仍有3.09亿元未明确和细化,占代编预算32.96%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不够科学,实际执行数与年初预算相差较大。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执行数是年初预算的161.38%,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7.5%,其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是年初预算的184.39%,国有企业资本注入支出预算未完成。

3.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有待改进,需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率。2017年,市本级政府采购预算实际执行数占年初预算的37.8%,其中:服务类45.36%、工程类36.18%、货物类36.17%

(三)部分项目预算资金支出进度不到位

在对全市102家预算单位进行大数据分析的基础上,对19家预算部门和单位进行了审计核查。发现13个部门和单位支出进度不到50%的项目180个,其中88个项目预算执行进度为零,占49%

(四)收入预算管理不规范

一是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5194.99万元。二是将不应入库的信托基金本金807.43万元入库。三是未按规定征期征收税款及附加497.11万元。

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单位已将未入库的资金入库,并将不应入库的信托基金本金进行了调账处理。

(五)部分财政资金难以发挥效益

一是以前年度转入财政专户的资金,仍有2.4亿元未拨付使用。二是财政专户账以前年度出借或借入的资金长期挂账3.72亿元,未及时清理。三是偿债准备金23.79亿元未优先偿还债务,形成闲置。审计指出问题后,市财政局2018年预算已将专户的2.4亿资金和偿债准备金23.79亿元做出了安排,对长期挂账问题也正在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六)财税领域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

一是绩效目标未随预算调整而调整。如一般公共预算调增6.4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增63.28亿元后,绩效目标未做调整。二是小型微利企业申报所得税优惠不规范。三是对政府出资形成的资产、权益核算有待进一步加强管理。

(七)县级财政监督情况。[*县级行政区统称为县]

1.预算支出管理不规范。一是支出未按规定进度拨付,有的季度支出占全年的60%以上,也有的季度支出为零。二是未按时间进度拨付资金3775.08万元。三是有的单位当年工程款支出未计入当期支出。四是向非预算单位拨款、虚列支出、改变预算支出用途等,涉及3个县,1.05亿元。

2.非税收入管理不规范。一是收入入库不及时或将应由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缴入国库等,涉及4个县10家单位4.99亿元。二是坐收坐支,未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涉及1个县2家单位2936.91万元。

3.结转结余资金、往来款未及时清理、盘活。一是结余结转资金未及时盘活使用,涉及3个县区7个单位2.58亿元。二是往来款清理不及时、长期挂账,涉及3个县11家单位6.45亿元。

4.会计核算不规范。涉及4个县10家单位14.46亿元。

5.部分预算单位决算不准确,不完整。涉及2个县7家单位278.91万元。

此外,还有2个县16家单位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乱收费、违规用人等问题,涉及3508.97万元。审计指出问题后,上述有关单位已整改3.74亿元,其中上交财政1.32亿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详见附件2)

主要审计了12个市级预算部门及40家所属单位。总的看,这些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持续压减,财务管理的规范性逐步提高。但个别部门和一些所属单位预算管理还不够严格、部分事项处理还不够规范,主要是:

(一)预算编制不够完整、科学。涉及7个部门11家单位6968.87万元。其中:4个部门8家单位4298.47万元,预算执行不到位;4个部门10家单位2198.38万元预算编制不科学、不细化。

(二)部分单位未按规定上交相关收入。涉及4个部门12家单位2830.49万元。其中:1家单位应缴未缴国有资本收益1287.29万元;2个部门2家单位资金未按规定上交财政专户312.12万元;2个部门9家单位,未按规定上交其他收入1231.08万元。

(三)部分单位支出预算及资金使用方面有待进一步规范。涉及8个部门18家单位828.19万元。其中:“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超预算支出92.41万元,涉及6家单位;挤占项目经费或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252.07万元,涉及3个部门9家单位;无预算、超预算支出483.71万元,涉及4个部门3家单位。

(四)会计核算和管理还不够规范,会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涉及10个部门24家单位3.2亿元。其中:8个部门11家单位3809.73万元专项资金会计核算不规范;8个部门12家单位3815.76万元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4个部门9家单位2970.13万元收支核算不准确;9个部门14家单位5122.39万元往来款长期挂账;此外,还有9个部门13家单位存在白条抵库、科目使用错误和零余额账户使用不规范等问题,涉及1.63亿元。

(五)在企业监管、资产管理、正版软件、政府采购、收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其中:5个部门8家单位对所属企业监管不到位或资产管理未按规定进行处理;3个部门3家单位206.29万元,政府采购或项目采购后期不规范;1个部门超标准收费153.25万元。此外,有的部门还存在临时工聘用程序不规范和未使用正版软件等问题。

三、重大专项资金和民生工程审计情况(详见附件3)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重点抽查了全市54个项目,对794户农村危房改造家庭做了入户调查。从审计情况看,市县两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能够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安居工程决策部署和各项政策要求,大力推进项目建设,群众居住条件明显改善,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进一步改进和纠正。

1.资金分配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资金闲置,涉及8个县、1.99亿元;二是有1个县工程易地建设费及增值收益4857.58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

2.工程建设程序及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是:在基本建设审批手续不全的情况下开工建设,涉及6个县8个项目、7114套安居住房;非法占地建设涉及4个县7个项目、44.72万平方米;应招标未招标涉及2个县2个项目、金额2173.37万元;未按进度完成棚改任务、超过1年以上未进行验收备案、未按规定办理竣工验收就交付使用等,涉及4个县5个项目2071套安居住房。

3.安居住房分配、使用和运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仍享受住房121套和补贴0.96万元;二是违规取得保障资格获得补贴,涉及15个县、162户、10.82万元;三是已竣工未办理产权登记720套,19套保障房被用于临时管理用房,未按规定收取租金1.61万元。

审计指出问题后,上述有关单位已盘活或收缴资金1.48亿元、保障房19套,取消保障待遇154户、追回补贴资金4.61万元,6个县9个项目已完善项目手续或调整项目。

(二)交通罚没收入及专项资金审计情况。市交管局实行省、市两级财政经费保障与财务管理,交通罚款实行收缴分离,罚款直接缴入市财政在银行开设的非税收入户,2017年交通罚款3.59亿元。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超预算、无预算支出4316.65万元,主要是辅警及临时工开支、通讯监控装备等超预算开支;二是违规采取每人每月定额方式发放差旅费580.11万元;三是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500万元;四是往来款长期挂账245.41万元;五是未经批准使用临时工149人;六是所属协会(企业)未按照规定进行脱钩涉及3个协会、3家单位、资产资金3087.32万元。

审计指出问题后,市交管局按照要求正在整改。

(三)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完成了对学府路二期工程、石环公路辅道及城区连接线工程等13个重点投资项目的审计。送审金额57.17亿元,核减工程造价1.36亿元,查出违规及管理不规范金额1.93亿元。总的看,项目实施单位在重大项目投资过程中能较真实地反映建设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推进了项目的顺利进展,促进了城市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但在投资项目管理上仍需进一步规范。主要问题是:个别项目总投资超出概算1.66亿元、占概算的96.68%,扩大拆迁资金支出范围202.68万元,对支付的补偿款未作评审1184.83万元,多列、少列各项费用437.32万元,未按规定进行招标922.94万元等。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详见附件4)

2017年以来,全市共跟踪审计516个项目,抽查1008个单位,审计发现了86个问题,推动下达和落实、收回沉淀和统筹安排资金23759万元,推动新开(完)工或加快进度项目29个,促进建立健全规章制度13项。近期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一些重大工程项目推进较慢。一是受大气污染、资金链断裂等因素影响,导致6个项目不能按时开工或施工进度缓慢。二是由于前期准备不充分、或未批先建等原因,有18个项目存在建设审批手续不全、程序不完善的问题。

(二)有关扶贫政策还需进一步完善。沿着政策和资金两条主线审计发现,4个国定贫困县在执行易地搬迁扶贫政策中存在手续不齐全、未按期完成任务、工作不够细化等问题。另有2个县也存在管理不规范、资金发放不及时等问题,有待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三)财政资金使用管理不够规范,未充分发挥资金效益。一是有3个县7895.24万元财政资金安排、支付不及时。二是有2县财政相关制度还不完善,“三公”经费和企业补贴资金管理不规范。

(四)民生领域的部分政策有待进一步落实。2个县仍存在部分项目资金拨付不及时、项目建设不达标等问题,致使“7·19”灾后重建方面个别政策执行没有达预期效果。

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地方和部门正在整改。

五、三大攻坚战相关审计情况(详见附件5)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三大攻坚战”的战略部署,审计局相继开展了地方政府性债务、环保资金、扶贫三个方面的审计,各项审计都高度关注了相关重点任务的推进情况。

(一)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情况

今年上半年,市审计局组织市县两级审计机关采用交叉审计的方式,对截至2017年底财政牵头组织的债务清查统计结果情况和截至20185月底的隐性债务化解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

审计发现个别部门和县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有的部门或单位在2015年以后以政府购买服务、名股实债、违规担保、融资租赁、拖欠工程款等方式违规举债。是存在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债务资金,融资项目进展缓慢、债务资金闲置或损失浪费。三是存在化解债务措施不符合实际情况无法实施,有的存在单方面撤回担保承诺函,未实质解除担保责任的问题。

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单位和县正在整改。

(二)扶贫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审计情况

按照省审计厅安排,上半年组织对2个国定贫困县进行了审计,抽查21个乡镇、86个行政村,走访调查839户家庭,涉及项目52个、资金3.32亿元,占统筹整合涉农扶贫资金总量的54.5%。总的来看,有关县的党委和政府能够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积极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扶贫攻坚取得重大进展,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贫困群众获得感明显增强。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扶贫政策落实不够精准。一是建档立卡不完整不准确,114人不符合标准、7人数据不规范。二是金融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多收取贫困户贷款利息5.97万元;未按要求成立扶贫贷款担保中心,超规定发放龙头企业贷款贴息109.22万元。三是教育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主要问题包括应享受未享受“三免一助”政策、违规发放幼儿资助、先收后返费用、超范围发放教育资金等涉及金额30.55万元。四是健康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1149人低保、五保未按规定享受医疗救助,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应退未退涉及21个村、30.9万元。五是社会兜底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455人未按规定享受残疾人生活补贴。六是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涉农整合资金项目报账率不达标。另外被审计县均存在阳光化政策落实不到位的情况。

2.扶贫资金的拨付使用及监管仍较粗放,涉及资金843.59万元。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扶贫资金107.68万元;用于非扶贫领域146.06万元;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被挪用14.1万元;重复发放11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6.75万元;扶贫资金被个人侵占挪用1万元;新农合重复退费43人,涉及金额0.6万元;滞留扶贫资金357.41万元;对未实施或未完工项目拨款199.99万元。

3.扶贫工作还不够扎实,部分项目绩效水平不高,项目管理有待加强。一是扶贫资金与贫困户联结不紧密,涉及资金709.55万元;二是扶贫项目应招标未招标,涉及资金4876.2万元;三是扶贫项目完成后闲置或利用率低,涉及2个平台建设和2个卫生建设项目;四是扶贫项目绩效水平低,造成损失浪费17.28万元,涉及5个扶贫项目;五是扶贫项目违规操作,造成资产流失184.85万元,245万元小额信贷资金存在安全风险;六是入股应分红未分红或分红发放不及时,涉及资金14.03万元;七是危房改造实施不到位,未逐户逐项验收、改造质量不合格涉及19个村46户,应开工未开工涉及3个乡镇;八是光伏项目未经审批变更投资主体和建设地点,资金未进行专户管理,未进行评审核实导致超比例出资589.68万元。

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县、政府积极采取措施严格整改,对存在偏差的金融扶贫政策能修订完善的已修订完善,扶贫贷款担保公司已上报待批;对能追回和应补发的资金已积极追缴和补发;4家单位相关责任人受到了处理和处分。

(三)污染防治资金和项目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及省审计厅的部署开展了对全市燃煤锅炉改造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和电代煤和气代煤(以下简称“双代”)政策执行情况的审计。审计表明,我市在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指引下,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加大环保投入,2017年安排节能环保类资金20.51亿元,有力的保障了全市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市内六区2017年取暖期PM2.5浓度105微克/立方米,同比降低43.2%。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1.燃煤锅炉改造补贴资金发放存在的问题。一是同一项目多个部门管理,协调沟通不畅,造成重复申请和发放补贴,涉及11个县、270家企业,974.994蒸吨,多领补助1942.12万元;二是同一个县的企业补助标准不一致,涉及12个县。

2.“双代”政策推进落实中存在的问题。一是政策执行方面:2个县未按时按量完成计划任务,一个县财政补贴资金筹集基数不准确、涉及金额99.84万元3个县“双改”财政补贴资金筹集不到位、涉及金额1874.1万元;10个县“双改”资金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1亿元。二是工程组织实施程序方面:11个县煤改气施工企业未招投标;3个县煤改气参建企业资质不全;6个县工程建设手续不全;5个县工程施工环节无施工记录和监理日志或已通气未办理竣工验收等问题。三是工程质量方面:9个县存在无地面标识、管道防撞设施、绝缘保护等安全隐患的问题。此外,3个县还存在炉具未开具发票、政策宣传不到位、多发运行补贴等问题。同时,在2017年冬季取暖期,4个县存在不同程度气源短缺情况。

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地方已筹集或发放资金1.04亿元、安全隐患问题全部整改、其他问题已部分整改,燃气短缺问题正与有关部门和燃气公司积极协调上游天然气气源,切实保障“双代”工作落到实处。

六、企业审计情况(详见附件6)

市审计局对全市29家国有企业开展了审计或审计调查,包括市国资委监管的企业17家、融资平台公司12其中市国资委监管的17家企业中1家企业停产、2家企业已进入破产程序,目前正常经营的企业14家。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融资平台公司存在可运营资产较少、投资收益不佳,运营和盈利能力不强,债务借新还旧率较高、项目收益不足以偿还债务本金、对外担保额度较大,存在代偿风险等问题。二是内控制度不健全。1家企业,集团公司与子公司或分公司之间资金占用缺乏制度约束。三是固定资产闲置浪费。涉及1家企业,资产价值2.36亿元,闲置面积20.59万平方米。应收未收房租1847.68万元。

审计指出问题后,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别批示,要求企业采取措施及时整改;主管部门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化解和防范企业风险。目前,有关部门和企业按照要求正在整改。

七、审计发现的重大违纪违规案件情况

上述各项审计中,市审计局发现并移送案件线索26起,其中移送纪检监察机关4起、移送有权处置的部门22起。这些移送事项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滥用职权违规操作,主要涉及发包工程或采购货物不履行招投标程序、政府投资项目超概算、被审计单位拒绝提供审计资料等。二是国有资产管理主体意识不强,造成国有资产闲置或损失浪费。三是扶贫资金在发放和使用中存在项目不实或侵占冒领扶贫资金等问题。

上述线索移送纪检监察和有关部门后,已反馈办结7件,被审计单位上交财政69.54万元,相关单位作了书面检查或受到通报批评。下一步,市政府将继续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整改,整改情况将在今年12月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八、审计建议

(一)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强化对预算执行的监督。一是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推进绩效预算编制与评价,强化预算约束,严格预算执行。二是加强对收入预算的管理,确保各项收入及时、准确、足额上缴。三是进一步强化对部门和单位预算执行全过程的监督,结合上年结转结余情况核准部门预算。四是重点关注基层单位财政财务预算管理,防范财务风险,提高部门整体管理水平。

(二)加大统筹协调力度,促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一是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及实施细则,加强国库现金管理,对长期闲置的各项专项资金统筹投向民生领域和社会经济发展急需方面。二是完善定员定额标准体系和项目库建设,使预算编制更加公平合理。

三)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一是要从严控制、规范管理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加强对重点项目、重点资金的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监督检查,维护政令畅通,确保重大政策及时落地、发挥效应;规范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招投标管理制度,保障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规范有序。

(四)建立问责机制,强化整改,落实跟踪监督。一是进一步完善整改工作机制,将对事监督和对人监督相结合,把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和奖惩的重要依据。二是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承担主体责任,及时纠正违纪违规问题,完善问责机制,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被审计单位应将整改结果书面告知审计机关,同时要向同级政府或主管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把学习市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指导和监督,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着力推动我市经济转型、绿色发展,为建设现代省会、经济强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1.市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审计问题清单表

      2.部门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审计问题清单表

      3.重大专项资金和民生工程审计问题清单表

      4.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问题清单表

      5.“三大攻坚战”相关审计问题清单表

      6.企业审计问题清单表

来源:石家庄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