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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关于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
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日期:2022-01-22 16:11:11石家庄人大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关于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

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1813日在石家庄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上

石家庄市审计局局长 裴晓青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现将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审计了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三六八九”工作思路,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审计委员会和省委、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主动把审计工作融入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聚焦重大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关注民生改善和资金绩效,聚焦规范权力运行,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服务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2020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政府各部门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财政政策积极有效,民生福祉得到改善,财政管理不断完善,审计整改力度不断加大。总体来看,级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为保持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作出了贡献

——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升。2020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城区分享收入完成233.8亿元,占预算的112.7%,增长9.6%。积极推进财政改革向纵深发展,全面推进绩效改革。进一步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市本级一般性支出压减13.2%,“三公”经费实际支出下降32%。

——人民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强化新冠疫情防控资金保障,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力度,就业优先落地生效,社会保障不断提高。多渠道筹资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各项文化体育设施、场所相继投用;进行老旧小区改造着力支持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精准施策助力经济发展。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加大对现代产业发展资金和科研资金的支持力度,支持产业转型升级,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

——审计整改力度进一步加大。20216底,2019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有关县(本报告涉及的县级行政区统称县)、部门单位通过严格会计核算、加强精细管理、上缴财政专户规范资金用途、调账等措施,整改问题金额69.30亿元,制定或修订规章制度29项,问题整改率97.3%;移送处理反馈事项9起,开除党籍公职2人,撤销党政职务1人,收缴违纪资金272.27万元,3人政务警告。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审计了市财政局组织本级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编制决算草案情况。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不含城区分享收入)完成109.3亿元,占调整预算的152%;支出完成276.9亿元,占调整预算的97.6%。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32.1亿元,占调整预算的110.6%;支出 280.5亿元,占调整预算的85.5%。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8923万元,占预算的100.3%;支出 4656万元、调出1亿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27.5亿元,占调整预算的107%;支出115.2亿元,占调整预算的86.6%。

审计结果表明,市财政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积极发挥财政支持和引导作用,较好地执行了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预算,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但仍存在以下问题需要改进:

(一)预算编制工作有待完善

1.市本级年初支出预算58.4亿元未细化到部门或项目,至2020年底仍有4.96亿元未明确和细化。

2.财政留存结转上级资金分配不及时。2020年初财政局使用上级转移支付结转资金883.98万元,通过机关处室预留方式下达资金,年底一直留存在市财政,未分配到具体部门或单位。

3.转移支付资金下达不及时。抽查发现转移支付资金有6笔超期下达,其中5个一般转移支付项目下达时间超过规定的30天,1个专项转移支付项目下达时间超过规定的60天。

4.部门预算项目编制不准确,项目调整率较高。通过大数据筛查发现,2020年176个预算单位中的664个项目,项目调整额合计64.86亿元。

(二)预算绩效及财政资金统筹仍待加强

     一是部门预算执行率低,部分项目执行率0。2020年市本级年初预算安排的项目执行率低于60%的有585个,涉及154个预算单位,预算调整金额48.79亿元,实际支出12.32亿元,其中执行率为0的项目290个,金额23.41亿元。二是债券资金结转规模较大。2020年底,因项目建设进度慢,形成债券资金沉淀在部门26.42亿元,未能充分发挥资金效益。三是存量资金未收回统筹使用1.59亿元。是资金资产管理方面。未及时上缴财政收入5835万元,往来款长期挂账6.93亿元

(三)财政基础工作仍有待提升

1.预算单位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尚未实现全覆盖。407个市本级预算单位有39个单位未开通网上报销系统,已开通未使用的有28个单位,已审批通过出差申请未实行网上报销的有38个单位。

2.财政信息一体化会计核算系统全部运用,财务软件版本不统一。市本级一级预算单位102个,未使用财政一体化记账的单位30个,占29.41%

3.上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支出未作出说明2020年将上年结转的4.98亿元安排用于36个单位、103个项目的支出,未在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中作出说明。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继续探索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和手段开展预算执行审计成立市本级预算单位全覆盖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对102家一级预算单位和106家二级预算单位的数据进行了采集和分析,在对40家重点一级预算部门进行全面审计的基础上,根据大数据筛查分析出的27条问题线索,对18家单位66下属单位进行了重点核实有序推进了一级预算单位审计全覆盖。总的看,这些部门预算执行比较规范,财务管理逐步完善,但个别部门和单位预算执行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一)预决算编制不准确、预算执行率低的问题依然存在。7个部门133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个别项目的预算执行率为0; 5个单位预决算编制不准确,涉及金额1.36亿元。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过“紧日子”要求。共涉及12个部门1526.95万元。无预算超预算支出,涉及6个部门1294.13万元。二是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涉及4个部门95.78万元。三是虚列支出,涉及2个部门137.04万元

(三)预算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政府采购方面6个单位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涉及金额2408.65万元;资金管理方面,10个部门应缴未缴财政结余资金6952.84万元;1个单位应缴未缴财政专户资金18.91万元;1个部门下属2个单位违规将6485.13万元账外存放;无依据收取实习费等430.88万元;4家单位违规改变资金用途、滞留专项资金286.6万元。财务核算方面10个部门未及时征收、上缴财政收入2.52亿元;7个单位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5531.24万元;未及时进行竣工结算,涉及中华大街南延等37个2018年以前启动已完工城建项目。预算绩效管理方面,没有对新增工程进行事前绩效评估,涉及10个项目6.17亿元;1个单位预算绩效目标设定不细化,未设置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等指标;1个单位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仅完成绩效目标的30%。

(四)大数据审计核查发现的主要问题42个项目执行率低于60%,其中16个项目执行率为0;扩大支出范围5.77万元;违规改变预算支出用途34.09万元;未按规定冲减累计折旧140.44万元;零余额账户资金转到实有账户200.81万元。

三、县级财政预算执行结果审计情况

2020年下半年以来,结合经济责任、自然资源审计项目,对13个县级财政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问题如下:

一是政策落实不到位。2个县制定的3项实施意见不符合上级规定,主要是税收挂钩奖励和土地出让金返还问题。

二是代编预算规模大、执行率低。1个县代编预算年底未细化到部门6042.6万元;3个县402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低,其中204个未执行;1个县预算编制不完整3688万元;3个县无预算超预算支出、改变资金用途2780.72万元。

三是财政收支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10.99亿元。其中9个县应缴未缴财政收入9.7亿元,5个县应缴未缴存量资金5179.5万元,3个县扩大开支范围和虚列支出7694.47万元。

四是因项目取消或进展缓慢,造成债券资金和其他专项资金闲置6.79亿元,涉及7个县。

此外2个县往来款清理不及时2041.9万元;1个县未实行政府采购409.08万元。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提出审计处理意见,对不属于审计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已移送有关部门,相关县、部门和单位正在整改。

四、点专项资金和重大投资审计情况  

2020年,在开展预算执行审计过程中,结合我市实际,社会关注、群众关心资金量大的重点项目资金中,选取517重点项目开展审计,涉及资金总量63.34亿元。

(一)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审计情况     

今年,对市本级及主城区、5个县2020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筹集使用和运行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从审计情况看,各县、相关单位基本能够落实省市相关政策,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1.3个县应征未征养老保险3612.5万元。

    2.违规发放养老保险2.26万元。5个县7名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1.98万元,2名重复享受待遇人员发放0.28万元。

    3.养老保险基金利息损失8.81万元。2个县养老保险基金存放户未执行银行存款优惠利率造成利息损失。

4.个人账户沉淀资金8316.68万元。至2020年底,市本级及9个县已死亡和已到退休年龄1年以上人员3506名,个人账户沉淀资金未及时清退。

(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情况   

今年,对市本级及主城区、6个县2020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筹集使用和运行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5家企事业单位欠缴基本医疗保险费13.61万元。

2.未实现应保尽保。44名特困对象等重点人员未参保或参保未获资助1.1万元。

    3.审核把关不严,多支付医保基金19.7万元。一是8家经办机构向46家定点医疗机构支付不在范围的费用3.15万元;二是5家经办机构向244名不符合条件人员支付9.52万元;三是向136名已死亡人员个人账户多划转7.03万元。

(三)节能减排和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按照省厅工作安排,对我市9个县2018年至2020年贯彻落实国家、省节能减排政策措施和节能减排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相关制度、监管平台不完善。2个未按要求建立新能源汽车监管平台,影响实现推广新能源汽车在各环节监管全覆盖;1个县未按要求制定本级“成品油专项整治方案”、未建立新能源汽车补贴整车和电池“一致性”抽检制度。

2.充电桩利用程度不高,未充分发挥资金效益。118个充电桩,2020年度共充电19次366度;1个县充电桩67个,有9个全年充电量为0度,9个充电量低于100度1个县的在用充电桩日均充电不到1次。

3.资金下达拨付不及时。2个县的中央节能减排专项补助资金下达不及时,超过规定的30天,最长的150天;有253.72万元未拨付到相关单位。

 另外,3个县分别存在排水排污未经许可、充电设施项目未经消防验收、项目资产移交不及时问题

同时1个县20172019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结余资金624.08万元未及时上缴;二是生活垃圾资源处理和节能改造阶段性目标未完成;三是成品油抽检时间长,导致不合格油品进入市场,造成污染;四是2家医院的医疗废物处置不及时2家单位未定期交换监督检查和抽查结果。

    (四)重大投资审计情况

2020年下半年以来,对中央商务区、滹沱河防洪整治工程、市轨道交通17投资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及时出具审计提示函项目的建设审批程序办理、概算静态控制与动态管理、规范单位内控制度建立健全各部门管理制度等事项以及审计中发现的个别标段未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问题进行了提示。促进修订了两项管理办法,加强了项目建设程序履行、合同管理和概算管理等工作

五、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新增财政直达资金审计情况  

2020年7月以来,全市审计机关对新增财政直达资金进行跟踪审计。共抽审21个县298个部门单位)、85个建设项目,延伸调查企业554户。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市共收到新增财政资金59.15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党中央、国务院作出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的重大决策部署,促进了市场主体的发展,有力支持了减税降费政策的落实到位。特殊转移支付机制使资金下达更快捷、投向更准确,监管更有效,我市资金分配管理基本规范。但也发现部分县违规将资金转至预算单位实有账户、扩大支出范围、资金闲置和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数据采集更新不及时等问题4.41亿元,至2020年底,有关已通过重新分配、收回资金、加快拨付等措施整改3.62亿元,促进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办法7项。

(二)政府债务风险审计情况

重点关注了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新增债券使用和效益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防范化解债务风险部署,加强债务资金管理使用,积极稳妥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2020年,我市通过安排年度预算资金、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等措施超额完成政府隐性债务化解目标。审计发现,2个部门9个项目存在新增债券资金支出进度慢、债券资金结存主管部门或项目单位未使用的情况。

(三)乡村振兴政策落实及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2020年下半年以来,对乡村振兴政策落实及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抽查项目资金7.49亿元,涉及3个县23个乡镇189个村入户调查344户。审计结果表明,相关能够按照上级部署,积极开展乡村振兴相关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

1.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一是多计工程量25.07万元涉及3个县8个项目。二是虚报面积、数量等骗取财政补贴资金18.05万元,涉及3个县6个项目表现形式为:多报村集体土地面积,骗取粮食补贴;虚报农用设备数量,套取合作社项目补贴;虚报量,骗取财政资金;三是挪用专项资金41.88万元用于日常办公经费和偿还债务涉及2个项目

    2.项目绩效管理有待加强。项目后期管理不足,利用率低。种植项目管护不到位,个别项目林木成活率不到30%;部分购建的农用设备未安装使用;建成的学校、文化书屋闲置未利用,有的闲置两年以上;厕所改造项目无后期管理机制,粪污未经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

    3.建章立制未落到实处。1县未制定服务乡村振兴促进家庭健康行动实施方案及路线图,2县未制定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未建立资金整合长效机制。

    此外,还存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转包分包、项目工程进度缓慢、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和未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等问题。

(四)促进就业优先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今年,对2020年度就业相关资金筹集使用和稳就业政策落实情况及各县政府促进就业工作履行领导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我市出台多项相关政策、意见,在创业服务、重点人群就业创业载体建设及疫情期间援企稳岗方面形成政策支撑。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培训,促进再就业,完成了目标任务。2020年共为8548家企业发放补贴3.65亿元,稳定企业岗位57.24万个,职业技能培训1.9万多人2020年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截至当年3月底5679家单位退费378.71万元。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工作领导体制、机制等管理体系建设方面。有2个县职业技能提升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措施;3个县未开展绩效评价。二是制度执行方面。未对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进行绩效考核、绩效奖励,未建立培训工作任务和资金使用情况公开机制。三是资金收支方面。担保金利息收入420.52万元未上国库;未及时支付2家培训机构和1246名培训学员补贴资金123.5万元;连续两年未支付创业孵化基地水电费补贴。

此外,重点人群税收优惠政策扶持效果不明显、退役军人培训资金支出比例低(支出金额占当年经费24.02%

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今年,我市审计系统重点审计调查了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和自然资源等类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审计调查的市属19家国有企业2019底资产总额812.85亿元,负债总额461.24亿元,所有者权益351.61亿元,2019年实现总收入1183.74亿元,净利润1.43亿元,净资产收益率0.41%,2017年至2019年连续三年盈利的企业有10家,连续三年亏损的企业3家3年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共计7345.44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1.7家企业公司制改革进展缓慢1企业重组工作推进缓慢,资产划转工作未完成;1企业的3个下属公司整合进度缓慢,基本处于停产停业状态,总资产247万元闲置。

2.部分企业会计信息不真实。2户企业出租房屋未确认收入483.31万元;1户企业长期股权投资账表不符2.1亿元;1户企业资产核算不实,涉及土地面积1.38万平528.65万元。

3.投资收益低、盈利差。19户一级企业对106家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只有4户企业取得了投资收益。被投资的106家企业有41家亏损,占比38.68%。

4.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1户企业出租资产未进行评估,涉及4163.93万元;1户企业固定资产未按规定办理产权登记,资产价值11.85亿元,包括仓储用房、便利店等10处房产;1户企业应计未计固定资产,包括9宗土地3.96万平方米、6处房产1.03万平方米。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市本级部门及所属单位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制定相关办法,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少计固定资产。2020年审计抽查单位中,11个部门及其3个下属单位少计固定资产5.84亿元。二是违规出租出借或处置资产。3个单位未经批准出租资产或未实行公开招租;2个单位未经批准处置资产390.28万元;1个单位未按规定办理产权登记;1个单位改变资产使用权未履行报批手续、未进行资产划转1276.82万元。三是未对资产进行定期盘点,造成资产账表不符412.2万元。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一年来,10个县自然资源资产情况进行了计,各县能够落实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规定,推进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促进经济发展质量、生态环境质量同步提升发现的主要问题:     

    1.土地利用不充分,存在闲置情况。4县闲置土地1425.8亩。主要原因:一是项目取消或无项目;二是项目资金到位,未能开工建设;三是因违法占地遗留问题和道路绿地等基础设施占用未办理供地。

    2.土地监管不到位,不合法用地依然存在。以租代征农用地用于修建公园、道路等项目;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项目8个。

    3.未编制总体规划、机制不完善与上政策有偏差。1个县未建立环境保护税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和工作配合机制,1个县未编制节水规划、林业长远规划,1个县制定的土地整治项目管理政策与市级文件不符。

    4.无证取水、排水现象较多。无证取水地热、矿泉水资源涉及6个县、392眼井;无证排水涉及217家单位或企业。

    5.资金管理不规范。超范围列支土地出让金1693.06万元拖欠项目工程款883.73万元15个项目由企业垫付征地补偿费8897.02万元;土地储备资金闲置、配套资金不到位1.96亿元。

    6.个别高标准农建设任务未完成。至2020年底,1县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未完成;1县高标准农田“非农化”、“非粮化”165.25亩,用于造林和养殖项目

审计发现的违纪违规案件线索移送情况

     2020年7月以来,审计共移送问题线索24,涉及28人8527万元。其中移送纪委监委12件、司法部门1、其他部门11移送事项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一是公款私存私放、设立“小金库”5件。二是骗取财政资金、私分统筹金、长期借用公款3件;三是虚开发票违反政府采购、招投标程序问题5件;四是项目审核不严、固定资产出租出借未经批准等11件。 

、审计建议

当前,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巨大冲击和大规模减税降费等带来的巨大压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仍面临不少挑战各部门应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抓住省委、省政府大力支持省会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的机遇期,激发内生动力,借势而为、乘势而上,推动经济持续恢复和高质量发展合审计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审计建议: 

(一)加大统筹整合力度,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一是进一步统筹盘活存量资金,加大财政资金整合力度,确保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民生实事所需资金在财力范围内落实到位,积极支持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卫生整治,全面提升城市形象。二是严格落实预算管理,将支出标准作为预算编制的基本依据,提高预算编制标准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三是细化量化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不必要行政开支,不断增强预算刚性。

   (二)继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强化对预算执行的监督。    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推进绩效预算编制与评价加强对收入预算的管理,确保各项收入及时、准确、足额上缴。进一步强化对部门和单位预算执行全过程的监督,结合上年结转结余情况核准部门预算。重点关注二级预算单位及下属的财政财务管理,防范财务风险,提高部门整体管理水平

(三)完善专项资金管理,推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一是加强各级各部门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力度,尤其是债券资金使用部门应切实履行职责,积极推进项目进展,同时增强部门间的协调沟通和信息共享,确保资金落地见效。二是加强对重点项目、重点资金的绩效评价和可行性研究,规范建设程序和资金使用,推进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措施,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提高行政效能,确保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

(四)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提升资产管理能力和质量。一是推进国有企业分类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加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激发国企活力,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不断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和培育发展创新型企业。二是健全完善企业内外部监管机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考核和问责机制,有效防控企业经营风险国有资产流失三是完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推动各单位全面清查国有资产家底,定期开展清查盘点;规范国有资产各项审批程序,加强出租出借管理,及时足额上缴出租收入,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五)加大审计整改力度,构建整改长效机制。压实被审计单位履行整改的主体责任,以及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任务。是要充分利用审计结果,举一反三,深入分析原因,查找薄弱环节,建立健全整改工作长效机制,堵漏洞、补短板,从源头上防止问题屡审屡犯。三是推进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的有机贯通、相互协调,依法依规公开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增强监督合力,提升整改成效。 

来源:石家庄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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