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关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 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日期:2020-09-08 09:46:00石家庄人大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2020826日在石家庄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石家庄市审计局局长 裴晓青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现将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的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我们认真组织了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审计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审计委员会和省委、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主动把审计工作融入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化预算执行审计全覆盖监督模式聚焦重大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聚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聚焦民生改善和资金绩效,聚焦规范权力运行,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政府各部门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财政政策积极有效,民生福祉得到改善,财政管理不断完善,审计整改力度不断加大。总体来看,级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财政运行保持平稳财政改革积极推进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城区分享收入完成213.3亿元,占预算的113%,增长11.3%。积极推进财政改革向纵深发展,全面推进绩效改革,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和推进方案。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市本级一般性支出压减1亿,“三公”经费支出下降8.09%。

——稳扎稳打“三大攻坚战”,民生福祉不断改善。一是防风险方面,牢守底线,严格规范举债行为,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二是扶贫攻坚方面,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和安排专项扶贫资金,大力支持脱贫攻坚,行唐、灵寿、赞皇3县正式退出贫困县序列。三是污染防治方面,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水土污染治理、滹沱河生态修复等工作,推动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四是民生方面,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大对教育、卫生、社保、农业农村等民生领域的财政投入

——支出结构不断优化,助力经济行稳致远。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为企业发展积蓄动能。加大对现代产业发展资金和科研资金的支持力度,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安排奖补资金,巩固“三去一降一补”成果。

——审计整改持续强化,体制机制日益完善。对上一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相关县区、部门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持续开展整改工作进一步提高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质量和效果,强化审计整改落实,上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已基本整改,移送案件线索已反馈处理结果41,党政纪处分11人。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2019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城区分享收入完成213.3亿元,占预算的113%,支出完成251.4亿元,占调整预算的96.6%。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87.6亿元,占调整预算的119%,支出完成207.2亿元,占调整预算的86.1%。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8285万元,占预算的77.4%,支出完成4023万元,占预算的31.8%。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97.2亿元,占调整预算的103.2%,支出完成269.4亿元,占调整预算的96.4%。

从审计情况看,市财政局积极推进各项财政改革,发挥财政支持和引导作用,较好地执行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批准的预算,预算和资金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但仍存在以下问题需要改进:

(一)预算编制工作有待完善

1.市本级年初支出预算48.99亿未细化到部门,截至2019年底,仍有4722.41万元未明确和细化

2.2019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不完整,涉及13个监管部门19企业未按要求报送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3.城建资金年初预算编制存在预估预算入项目库问题。主要原因是2019年初城建项目不明确,城建计划下达时间晚于年初预算编制时间。造成城建资金年初预算安排的一些项目在执行过程中调剂频繁,一些大幅度调减

4.预算项目编制不准确,预算调整率较高,涉及2个区256个预算项目。

(二)预算绩效及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有待提高

一是预算绩效管理方面,财政存量资金未统筹使用,涉及5.7亿,部分项目执行率低。是财政收支方面,存在应入库未入库、应缴未缴财政收入、预算调整不合规等问题,涉及金额共计2.93亿元。是资金资产管理方面,存在未及时清理往来款、违规出借资金等问题,涉及金额1.22亿元。是个别政府采购项目审批不规范,涉及2个项目2637.19万元。

(三)财政基础工作有待加强

一是手工记账单位比例偏高在一级预算单位数据采集工作中,发现市县两级1256个一级预算单位截至2019年底,仍有手工记账单位311个,占比24.8%。

二是财政信息一体化会计核算系统未普遍运用,财务软件版本不统一。在采集922个单位中,使用河北财政信息一体化会计核算系统的单位633个,使用其他软件单位289个。

三是内部审计工作发展不平衡,重视程度有待提高。通过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医院和高校507家单位进行的内部审计工作情况调查结果显示,设立专职内部审计机构的仅169家,占比33.3%;专职内部审计人员仅221人,占比21.97%截至2020年5月底,全市仅有91个单位开展了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工作开展方面还不平衡。

四是专项资金及项目推进全过程监控力度不够。2019年,3个市级预算部门管理的6资金年初通过系统预算分配各县区5.22亿元。审计发现,主管部门和财政部目推进具体情况缺少监督管理,存在事权划分不清晰,重分配、轻管理,资金分配使用全过程监控和检查不力等问题。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20年,市审计局继续探索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和手段开展预算执行审计逐步实现有步骤、有计划地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审计全覆盖。对全市99家一级预算部门进行数据采集分析的基础上22一级预算部门及53二级预算单位进行了全面审计根据1259项审计思路筛查出的疑点线索针对重点事项和专题33个市直部门单位进行了审计核实,积极发挥数据的引领和精准“导航”作用同时围绕“稳就业”和“稳投资”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对财政就业补助资金、省级预算内基建投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进一步增强了审计广度和深度,实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预算执行审计监督全覆盖。总的看,这些部门预算执行比较规范,财务管理逐步完善,但个别部门和单位预算管理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一)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方面

一是无预算超预算支出,涉及3个部门135.05万元。二是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涉及9个部门65.26万元。三是虚列支出,涉及1个部门2500万元

(二)预决算分配管理及编制工作方面 

一是预算项目编制不细化,涉及1个部门3个项目二是预算项目编制不准确,存在项目调整率较高,重复编制预算,实际支出与年初预算相差较大等问题,涉及5部门77个预算项目。三是决算编制不完整、不准确、不真实,涉及 2个部门3142.62万元。

(三)预算执行及绩效管理方面

一是应缴未缴财政收入或财政收入上缴不及时,涉及7个部门1.14亿元。二是应缴未缴财政结转结余资金,涉及5个部门5740.37万元。三是预算执行率低,涉及6个部门53个预算项目。四是预算绩效目标及标准不合理,涉及2个部门11个预算绩效目标五是专项资金未上缴财政专户管理,涉及1个部门5828.36万元。

       (四)资产、资金管理方面

一是少计政府资产,涉及6个部门250.34万元。二是未按规定及时清理往来款项,涉及2个部门650.94万元。三是存在账外资金、资产,涉及2个部门278.02万元。

三、县级财政预算执行结果审计情况

2019年下半年以来,对2个县级财政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问题如下:一是政策落实不到位,出台政策与上级政策不相符或已不相适应,涉及2个县5项制度。二是预算编制水平有待提高,存在财政代编预算细化不及时、未按规定设置预备费等问题。三是财政收支管理不规范问题,主要表现为应缴未缴财政收入、虚列支出、扩大开支范围等,涉及2个县7675.5万元。四是资产资金管理不规范,主要表现为往来款长期未清理、资金使用不规范、招投标不合规等,涉及2个县6.2亿元。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市审计局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提出审计处理意见,对不属于审计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已移送有关部门,相关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

四、重大民生资金和专项审计情况

今年在开展预算执行审计过程中,结合我市实际,社会关注、群众关心资金量大的重点项目资金中,选取了58项重点专项资金开展审计,涉及资金总量14.47亿元。

(一)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1.“老旧小区改造”、“打通断头路”专项审计情况

今年,对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惠民利民十件实事中“老旧小区改造”和“打通断头路”项目进行了延伸审计,涉及资金1.39亿元。其中: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计划完成200个老旧小区改造,实际完成568个,涉及资金7405万元。审计表明,2019年实施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对部分小区的消防设施、安防设施进行了改造,重修了小区大门,部分小区还安装了门禁系统,对没有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引进红色物业进驻,在这次疫情防控中对小区封闭管控起到了较好作用“打通断头路”项目,计划打通10条断头路,实际完成13条,涉及资金8330万元,实际支出6460.96万元。实施的“打通断头路”项目,通过打通连接平行路段的节点,对发挥现有路网功能、改善城市交通“微循环”起到了积极作用。

2.按照审计“两统筹”工作思路,以“大格局”统筹审计资源,实现“一审多项”、“一审多果”、“一果多用”。在上级审计机关对我省审计中,发现我市重点民生资金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养老保险基金分配、管理和使用方面,17人违规领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75.15万元,2208名医护人员未参加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4家机关事业单位556人尚未办理养老保险参保手续并缴纳职业年金等。二是医疗相关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医疗保险异地清算账户利息收入678.77万元未按规定并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市居民医保未实现市级统收统支、未实施风险调剂金制度,部分县居民医保基金或职工医保基金收不抵支,存在较大风险等。三是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方面,市本级和5个县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及棚户区改造政府债券资金共计23.38亿元闲置一年及以上1个县挪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1.27亿元1个县安置房配建商铺销售收入6.66亿元未上缴财政部分棚户区改造项目进展缓慢等。

(二)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本次共审计我市2019年度12个省级预算内基建投资项目,涉及资金5471.26万元。审计结果表明,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能及时拨付资金,保证项目资金到位,项目单位也能合规使用资金。但个别县河北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项目由于没有及时进行谋划、确定项目时间较晚等原因,截至审计日未开工。

(三)园区经济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今年,市高新区、综合保税区、循环化工园区三个园区经济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服务能力有待提升,1个区部分部门职能不健全,部分审批事项无法办理,新制度新政策效用尚未充分显现,导致对企业服务指导受限。二是营商环境有待改善,涉及2个区配套基础设施不完善1个区年度招商任务未完成三是发展动力有待加强,主要表现为部分优势企业较少,缺乏辐射带动活力强的大项目,创新业态发展不足难以吸引更多高端人才等。

(四)法院诉讼费、执行款使用和管理专项审计情况

今年,对我市三个区人民法院2017至2019年度诉讼费、执行款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审计结果表明,3个区基本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征收诉讼费、罚没款等非税收入,执行款物的管理基本执行了有关政策规定,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非税收入和执行款相关规定落实不到位,1个区应缴未缴财政收入69.8万元,2个区4个案件多收取诉讼费1.33万元,27个案件少收取诉讼费22.96万元,3个区51个案件未在规定的时限内退还诉讼费281.71万元,3个区10个案件未按规定时限结算执行费和发放执行款89.67万元,3个区2027个案件未发放执行款2.55亿元。二是非税收入和执行款管理方面,2个区4个案件未履行延期发放审批手续,1个区2个案件缓交诉讼费未履行审批手续,3个区未设立执行款物管理台账,1个区挪用执行款利息30.09万元。

(五)文化旅游类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2019年,我市文化产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旅游宣传促销经费、旅游重点项目引导和省市旅发大会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合计3.14亿元,此次审计延伸了7个县,32个单位,16个企业,抽审资金1.96亿元。

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项目未发挥效益,涉及1个县104万元;是审核把关不严,3个项目申报材料与实际或会计报表不一致;是资金使用绩效不高,涉及6个县3046.19万元;是未严格督导项目单位对项目资金单独会计核算,涉及16个项目单位

三大攻坚战相关审计情况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市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持续开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审计,关注各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积极发挥审计的监督保障作用,助力我市打好“三大攻坚战”。

(一)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审计情况

今年,重点关注了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债券使用和绩效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我市能够认真落实中央和省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决策部署加强债务管理,努力提高政府债券资金使用绩效,明确了政府隐性债务化解目标、制定了化解措施,积极稳妥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审计发现,3个部门11个项目存在新增债券资金支出进度较低、债券资金结存在部门未使用的情况;1个部门2个项目存在债券资金使用未达到预定绩效目标的情况。

(二)扶贫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审计情况

2020年,我市继续加大扶贫审计力度,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对我市3个国定贫困县和12个非贫困县扶贫政策落实和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抽查资金量5.56亿元,项目245个、乡镇118个、行政村448个,入户调查947户。2019年全市扶贫资金形成资本资产进行调查,20132018年全市扶贫总投入35.5亿,对扶贫工作推进发挥了积极作用从审计情况看,各县各部门紧紧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聚焦重点难点,不断总结扶贫经验,加大扶贫投入,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逐年规范,扶贫政策理解掌握逐步到位,脱贫攻坚取得了决定性成效,但从审计情况看,仍存在应享受未享受教育扶贫“三免一助、二免一补”政策、项目闲置效益不佳、危房应拆未拆、因监管不到位骗取套取扶贫资金、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复垦和产业配套相对滞后等问题。截止目前70%问题已整改,其余问题有关县及部门正在研究措施加快解决。

(三)污染防治资金和项目审计情况

1.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2019年,对3个县开展了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县基本能够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环境监测和执法。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水污染治理方面,1个县存在未制定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方案,未建立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体系等问题,1个县未按要求进行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工作,个别企业无排污许可证擅自排放污染物,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二是大气污染治理方面,1个县绿化资金未到位3022.45万元,1个县环保部门滞留大气污染防治资金766.05万元,2个县太行山绿化任务未按要求完成三是土壤污染治理方面,1个县存在未制定土壤污染应急预案,未按要求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情况问题,1个县23家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弃物转运处理不及时。四是生态保护方面,1个县未建立矿山动态台账3个县不同程度存在未完成相关污染防治指标的问题

2.农村地区冬季安全清洁取暖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

今年,对全市2019年度农村地区冬季安全清洁取暖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涉及13个县14.51,重点抽查审计2.72019年,石家庄市清洁取暖改造验收完成32.73户,其中电代煤11.38户、气代煤21.23万户、集中供热0.13万审计结果表明,我市高度重视,统筹谋划、市县联动、全力推进,超额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清洁取暖改造任务,为持续改善大气环境做出了贡献。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清洁取暖政策执行方面,补贴资金发放不到位,涉及6个县4143.55万元;以普通收据代替增值税发票,涉及1个县567.08万元。清洁取暖工程质量方面,抽查发现存在燃气管线无警示桩、防护栏,入村主要街道输气管道架空,设备布线凌乱,未安装“线槽”“套管”等问题,造成一定安全隐患,涉及2个县2个村4个社区。

3.污水治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今年,对污水治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2019年我市污水处理量31939.80万吨中水回用量为10246万吨,审计结果表明,污水处理厂整体运行正常,对改善城区污水排放现状,治理水污染,保护环境起了一定的作用,同时也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资金使用管理方面,存在未按规定向主管部门报送出水水质和水量的核定表申请污水处理费的问题,涉及一个污水处理厂709.43元。二是管理体制方面,存在财务制度不统一、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管理运行不顺畅等问题。三是日常监管方面,存在未与主管部门签订运营合同未申报售水量和代征的污水处理费数额、主管部门未对售水量进行核实的问题是污泥处理方面,未通过环保验收,涉及1个污水处理厂1个项目。

上述“三大攻坚战”相关项目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已责成相关地区和部门、单位采取措施,认真整改。

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围绕做好“六稳”工作,坚持以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为统领,认真抓好审计项目实施,全年共抽查463个单位284个项目,按季度公告了审计结果。通过审计完善了相关配套政策,推动了重大政策落实,促进了项目加快实施。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不容忽视:

(一)稳就业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今年,对全市就业资金(基金)以及援企稳岗、创业带动就业、重点群体就业援助等稳就业相关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开展了审计。积极出台相关政策并认真组织落实,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实现新增就业完成了目标任务,并在疫情期间创新工作方式,稳步推进稳就业政策落实。仍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政策执行效果。

一是工作推进方面,部分县就业领导小组成立不及时,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单位对本单位职责任务分工不明晰。二是政策制定方面,职业培训配套细则措施制定不细致,定点职业培训机构淘汰机制缺乏操作性,创业担保贷款贷后管理跟踪机制不到位,存在担保基金代偿或财政贴息资金损失的潜在风险。三是就业相关资金使用方面,3个县套取、多发放就业补贴24.29万元,5个县滞留、未及时拨付就业专项资金161.76万元,3个县扩大就业资金范围支出、超进度拨付培训补贴9.81万元,市本级及12个县向3929名不属于可延长期限的人员发放岗位补贴及社保补贴3.47亿元,1名贷款人员挪用创业担保贷款10万元。四是专项资金绩效方面,21个县结余职业技能培训资金7273.92万元,2个县结余就业资金1910.65万元。

此外还存在就业资金核算不规范,创业项目申报资料审核把关不严,职业技能培训及创业培训人员就业率、创业率偏低等问题。

(二)降费减负政策落实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2019年,我市2个区2018至2019年9月降费减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从审计情况看,相关地方和部门积极应对,针对中央、省、市工作部署,结合地区实际开展了一系列降费减负工作,推进政策措施落地。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降费减负工作推进方面,部分小微企业减征政策成效不显著。二是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方面,部分收费标准未按规定公示,部分收费项目不合理1839.09万元,部分收未及时足额上缴财政19.63万元。三是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方面,部分政府定价收费未及时足额上缴财政92.39万元,6个项目未按规定公示有关收费,1个区2个部门未按规定制定有关收费政策。四是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方面,2个区5项服务事项将应由政府部门承担的服务费用转嫁企业承担,1个区2项服务事项未按规定委托中介机构开展。

      (三)审计促“六保”政策落实情况

审计发现,2个单位未及时发放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补助。审计提出上述问题后,有关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积极整改,2014至2018年度相关单位的退休教师生活补贴878.2万元已全部发放,2018年及以前年度职教幼教结余资金173.76万元已全部上缴财政。

(四)人防工程建设、“结建”项目审批及人防资金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2019至2020年,我市2013年至2019年8月直属人防工程建设、“结建”项目审批及人防资金资产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十八大以来,市人防办逐步促进制度建立、强化制度执行,人防体制逐步理顺,工作逐渐规范。市级项目审批部门和高新区有关部门执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结建”项目审批和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缴方面,2个审批部门17个“结建”项目应缴未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6372.91万元,5个审批部门多核定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150万元,3个审批部门少核定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917.85万元,1个项目少建设防空地下室693.3平方米,2个审批部门19个项目未建立人防卷宗档案。二是人防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1个审批部门账表不符122.56万元,1个审批部门挪用人防专项资金3.58万元。三是人防资产管理和使用方面,1个审批部门人防资产未登记入账,1个审批部门人防资产出租不合规,1个审批部门违规以房屋抵顶人防工程。

(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对轨道交通主体工程、市委党校迁建暨高等级公共人防工程等6个重点投资项目198个项目标段进行了跟踪审计。送审金额23.72亿元,核减工程款1.75亿元。

七、企业审计情况

2019年,市审计局对5家国有企业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收支核算不准确1.2亿元。未按规定确认收入支出,未经财政部门核定、计提项目代建费。二是资产、资金管理需要加强,涉及资金1.4亿元。表现在固定资产未及时记账、项目资金滞留、挪用以及坐支现金。三是制度建设需要完善。主要是未制定“三重一大”决策具体实施办法和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方面的制度规定。四是项目程序管理不规范。未按规定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存在应招标未招标和未批先招的问题。

相关企业对审计查出的问题非常重视,部分问题在审计期间已经整改或正在整改

审计发现的重大违纪违规案件线索移送处理情况

一年来,审计发现并移送处理事项40件,其中移送纪委、监委处理事项24件,移送有权处置的部门处理事项16件。移送事项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一是人防工程建设、“结建”项目审批及人防资金资产管理使用方面违规违法问题17件,主要表现为未按规定核定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少建防空地下室等。二是财政财务管理方面违规违法问题16件,主要包括资金管理混乱、虚开发票、涉嫌设立小金库、项目申报审核不严、违规发放补贴等问题。三是违反政府采购、招投标程序问题6件,主要涉及中标单位无营业资质、未经过政府采购平台采购、部分未招标等。四是扶贫政策落实违规违法案件线索1件,主要表现为未按造林绿化工作方案要求开展工作。

2019年1月至2020年3月,审计移送纪检监察系统的事项,经过纪委、监委认真核查,已给予13人诫勉谈话处理,19人党纪政务处分,108人组织处理,1人移送司法机关。

 九、审计建议

(一)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优化财政资源配置

一是认真落实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和推进方案,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标准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二是建立预算安排与存量资金盘活统筹衔接机制,对部门单位长期沉淀闲置、按原用途难以使用的资金,及时收回财政统筹用于重点支出。三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建立完善公务支出公款消费监管制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进一步压减不必要的行政开支。

(二)完善专项资金管理,促进重大政策落实到位

一是科学设定项目和资金的申报条件,强化项目可研和设计论证,规范建设程序和资金使用,推进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切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杠杆作用,有效促进重大政策措施落地生根。二是各部门针对本部门本领域实际情况,进一步健全完善改革相关配套制度措施,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落实责任。三是加强政策措施落实和项目推进的统筹协调,强化各部门相互间的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提高行政效能,维护政令畅通,确保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

(三)强化内部审计职能,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

内部审计作为审计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各单位加强内部管理、防范经济活动风险的第一道防线。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内部审计具有的前沿性、广泛性、基础性、连续性的特点,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力量,增强审计监督合力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优势,及时发现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及产生的原因,从源头上改进完善提高单位管理水平。

(四)科学制定城建项目计划,保证城建项目与财政预算协调安排

有关部门应提前做好城建计划编制工作,按照城市规划项目备选库制定年度计划,并及时与财政部门进行沟通。财政部门要加强项目预算审核,科学测算城建资金需求,审核和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切实根据城市建设实际需要安排资金,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最大程度发挥资金效益。

(五)压实审计整改责任,构建整改长效机制

是强化被审计单位履行整改的主体责任,以及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责任,确保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见底清零”。是要充分利用审计结果,举一反三,深入分析原因,查找薄弱环节,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机制,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三是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跟踪检查,年底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市审计机关积极响应,按照上级要求派出27个审计组、107名审计人员,组织对全市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开展了专项审计,坚持“边审计、边整改”,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发挥了作用。截至2020年3月31日,各级财政共安排疫情防控资金3.55亿元,使用1.9亿元各级慈善组织共收到社会捐赠资金0.62亿元,支出0.57亿元;收到各类物资240.88万件,组织间转入物资1.54万件,使用接受资金采购物资66.71万件,安排使用上述物资301.66万件。

重点审计了3.55亿元财政资金、5500万元捐赠资金,700万元专项再贷款资金逐笔逐项进行了核查,延伸审计了32家红十字会、慈善组织,233家政府机构和单位,14家企业,8家金融机构。从审计情况来看,市委、市政府在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和决策部署中,先后转发、出台117项疫情防控的通知、措施文件,相关任务工作进行细化分工,督促检查有序开展,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有力保障。但也存在部分疫情防控资金支付(使用)率较低以及采购物资未及时记账等情况,涉及3个县3个部门。

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把学习市委十届次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指导和监督,强化使命担当,积极主动作为,依法履职尽责,切实提质增效,发挥审计监督的“利器”作用,为加快建设现代省会、经济强市,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来源:石家庄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