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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关于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
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2-01-22 16:12:25石家庄人大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关于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

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11222日在石家庄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次会议上

石家庄市审计局局长 裴晓青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审议。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市委书记、市委审计委员会主任张超超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强调把加强审计整改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在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上专题进行研究市长马宇骏同志专题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对照查出的问题逐项整改,并完善制度机制。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市审计局向23个市直部门、23个县市、区(包括高新区和循环化工园区)44家单位印发了整改通知和问题清单,对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

一、审计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县、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委、政府决策部署,把扎实抓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和现实检验,认真执行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会议有关审议意见,全面落实人大财经委审查意见,推动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落实整改责任情况

市政府认真贯彻中央两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和省两办实施意见精神,将审计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层层压实责任,做到应改尽改。有关部门和单位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及时传达市领导批示精神和会议要求,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召开专门会议,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逐项分解整改任务。有关主管机关认真履行监管责任,指导开展本领域整改工作,部署行业性专项整治,完善部门间协调机制,形成整改合力。

(二)提升整改效果情况

县、各部门对照整改清单和责任分工,一把手负总责,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措施、责任人。创新整改方式,把审计整改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史学习”等主题教育相结合,提升整改效果。强化审计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巡视巡察机构、组织人事部门、政府督查部门的协作贯通,严肃追责问责,推进问题有效整改。

(三)完善整改制度情况

市审计局认真执行新修订的审计整改监督工作办法审计整改工作实施办法审计整改工作认定标准、审计整改认定原则和依据等系列制度规定,健全审计整改制度体系,提升审计整改工作质量。2021年9月,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推动了审计整改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巩固了审计整改成果,提升审计整改成效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110月底,《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309个问题,尚有38个问题未整改到位。有关县、部门单位通过上缴国库统筹使用结转结余资金、制定拨付计划、整账目方式整改问题金额57.42亿元,制定完善规章制度41项,追责问16人。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市财政局等部门通过清理收回结转结余资金14.08亿元、制定资金支出计划18.11亿元,制定完善制度6项。

1.关于预算编制工作有待完善方面问题

1)市本级年初支出预算58.4亿元未细化到部门或项目,至2020年底仍有4.96亿元未明确和细化问题。一是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15.46亿元,年末1152.53万元未细化,同比压减62.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42.94亿元,年末4.84亿元未细化,与上年持平。二是财政局细化项目预算编制,督促部门提前组织项目申报、论证等工作,各类专项资金中除应急、救灾或与上级配套资金外,所有资金细化到具体项目和承担单位,达到可执行程度,切实降低代编预算规模。

2)财政留存结转上级资金分配不及时问题。该结转资金已调入2021年预算,完成整改。

3)转移支付资金下达不及时问题。资金已经下达。一是今后对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及时督促项目主管部门组织筛选项目,研究提出分配落实意见。二是督促部门加强与上级的沟通,争取上级实施方案尽快下达。

4)部门预算项目编制不准确,项目调整率较高问题。市财政局督促部门将预算项目明确到承担单位,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二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备条件。

2.关于预算绩效及财政资金统筹仍待加强的问题

一是部门预算执行率低,部分项目执行率0的问题。2019年市本级执行率为0的项目350个,预算调整金额为24.78亿元,2020年预算执行率为0的项目290个,比上年减少17.14%,预算调整金额为23.42亿元,比上年减少5.49%。二是债券资金结转26.42亿元的问题。已支出12.12亿元,未支出14.3亿元(其中未支出的11.18亿元已做支出计划)。下一步由领导班子成员包联项目单位,逐项分析原因,帮助项目单位加快支出进度;继续协调项目主管部门,按照12月底全部支出要求,倒排支出进度,制定支出计划,精准发力,促使项目及早满足支付条件,尽快实现支出动态掌握进度,定期通报,并报市政府三是存量资金未收回统筹使用1.59亿元的问题。已收回财政8137.52万元,支出使用5734.99万元,列支出计划8.18万元涉及纠纷被冻结1400万元。资金资产管理方关于未及时上缴财政收入5835万元问题市非税收入中心3672.66万元全部上缴财政市政府投资管理办公室除贷款利息15.36万元,其余利息收入2147.61万元上缴国库。关于往来款长期挂账6.93亿元问题,其中:财政总预算挂账4.88亿元收回1506.87万元;专户借款挂账9422万元,收回240万元;财政局专户挂账“保障房押金”1.11亿元(市财政局专户账户结存代征地及建筑物拆迁补偿金,由有关单位按市房地产开发建设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要求,向市财政缴纳的),将根据相关部门出具的审核手续,办理资金退付手续。

3.关于财政基础工作仍有待提升的问题

1)预算单位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尚未实现全覆盖问题。通过线上公开授课,重点跟踪预算单位使用情况等方式,力争2021年底前实现市本级全部开通差旅网上报销平台系统。

2)财政信息一体化会计核算系统尚未全部运用,财务软件版本不统一问题。对市直102家预算部门进行了全方位的系统培训,已使用一体化平台部门90家,其余12家一级预算部门尚未使用。主要原因:一是省财政厅文件规定不在推广范围的部门1家,石家庄市气象局;二是部门系统内部自有财务记账软件,涉及部门11家。

3)关于上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支出未作出说明问题。今后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按要求作出说明。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有关部门和单位已整改14.99亿元,制定完善制度2项。

1.关于预决算编制不准确、预算执行率低依然存在的问题。一是7个部门133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低的问题,71个项目已达执行率,财政收回16个项目,其余46个项目已列支出计划。二是关于5个单位预决算编制不准确问题,分别根据情况已整改。今后加强预算项目支出管理,严格按照预算项目内容支出,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过“紧日子”要求的问题

一是对扩大开支范围,虚列支出问题,2个部门分别通过调账、上缴财政资金整改73.59万元。二是“三公经费”超预算支出及其他无预算支出问题,相关部门表示今后从严审核把关,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履行申请和报批手续,严格预算执行管理。

3.关于预算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政府采购方面问题。6个单位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问题,4个单位移送市财政局处理。

2)资金管理方面问题。一是10个部门应缴未缴财政结余资金6952.84万元问题,已上缴财政共计6753.54万元。二是1个单位应缴未缴财政专户资金18.91万元问题,市团委通过调账进行了整改。三是1个部门的2个下属单位违规将6485.13万元账外存放问题,市供销社2个下属单位已将6485.13万元转至法定银行账户。四是无依据收取实习费等430.88万元问题,市第一医院已退入职人员押金71.35万元,市第四医院收取实习护士服装费正在整改。五是4家单位违规改变资金用途、滞留专项资金286.6万元问题,2个单位已拨付滞留资金150.71万元,2个单位通过退回、调账等整改135.89万元。

3)财务核算方面问题一是10个部门未及时征收、上缴财政收入2.52亿元问题,已上缴2.39亿元,调账处理461.62万元,进入司法程序477.40万元,制定催要计划278.60万元。二是7个单位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5531.24万元问题,6个单位已清理3359.58万元,1个单位正在采取仲裁、协商等方式解决历史遗留问题2000万元。三是37个(2018年以前启动)已完工项目未及时竣工结算问题,市住建局12个项目已完成竣工决算,25个项目正在推进。

4)预算绩效管理方面问题。一是1个县没有对新增工程进行事前绩效评估,涉及10个项目6.17亿元问题。高新区财政局要求各部门对2022年拟新出台重大政策和项目开展事前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备条件。二是1个单位预算绩效目标设定不细化,未设置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等指标问题。市发改委今后在编制预算时全面设置整体绩效目标、政策及项目绩效目标,在绩效目标设置时增加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绩效指标等内容。三是1个单位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仅完成绩效目标的30%问题,市发改委其余70%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已完成初稿。

4.关于大数据审计核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42个项目执行率低于60%,其中16个项目执行率为0问题。12个项目提高了执行率,4个项目2021年继续执行,26个项目收回财政。二是扩大支出范围5.77万元问题。加强对预算资金的管理,今后严格按照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三是违规改变预算支出用途34.09万元问题。市司法局将持续跟进了解政策,尽力将问题妥善解决。四是未按规定冲减累计折旧140.44万元问题。石家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已按规定计提折旧。五是零余额账户资金转到实有账户200.81万元问题。石家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通过召开领导和财务部门全体会议学习文件,杜绝问题再次发生。

(三)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新乐市、赵县针对税收挂钩奖励和土地出让金返还问题,重新修订了3项不符合上级规定的实施意见。

2.关于代编预算规模大、执行率低的问题。一是1个县代编预算年底未细化到部门6042.6万元问题。桥西区同比下降18.17%,今后年初编制预算时,没有明确支出内容的项目不予安排,尽可能细化到具体项目和承担单位。二是3个县402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低问题。桥西、赵县、平山共有317个项目已达执行率,85个项目财政收回资金。三是1个县预算编制不完整3688万元问题。裕华区2021年已将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纳入预算。四是3个县无预算超预算支出、改变资金用途2780.72万元问题通过上交财政、退回专户整改366.08万元,出台制度2项,问责1人,其中新华区财政今后不再负担相关经费支出,桥西区确保2021年不出现违规使用预备费的情况。

3.关于财政收支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10.99亿元问题。一是9个县将应缴未缴财政收入9.7亿元全部上缴财政二是5个县将应缴未缴存量资金5179.5万元上缴财政5078.06万元、列支101.44万元三是3个县通过调剂1639.6万元、补办审批手续1044.65万元、收回资金1865.22万元、支出2740.82万元、2021年继续使用404.18万元等渠道,整改扩大开支范围和虚列支出共计7694.47万元。

4.关于项目取消或进展缓慢,造成债券资金和其他专项资金闲置6.79亿元,涉及7个县问题。一是已拨付施工单位5.41亿元收回财政233.49万元二是无极县36个项目前期手续(涉及资金1.22亿元)正在进行、2个未开工项目已开工(涉及资金1398.52万元)三是鹿泉区棚户区改造缓慢项目已竣工验收。

此外2个县2041.9万元往来款清理不及时问题。栾城区清理88.76万元,平山县清理1408.59万元,544.55万元正持续整改。正定县未实行政府采购409.08万元问题,已责令有关部门予以改正。

(四)点专项资金和重大投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方面的问题

1)3个县应征未征养老保险3612.51万元问题,已征缴共计679.29万元。一是鹿泉区已征缴418.81万元;有2家企业欠费合计181.71万元(一家企业改制、另一家公司正在走破产程序)暂不征缴;对无法联系或已停办注销31家企业,依据政策进一步摸清企业现状,酌情处理;其余36家企业,联合税务部门,进一步加大催缴力度二是正定县成立欠费清理工作专班开展集中清理,对欠费企业实行分类管理和另账管理,已征缴107.84万元;借鉴市人社局“退一补一”做法,在补缴欠费后办理退休手续,确保到达退休年龄职工利益不受损,严格落实养老保险政策。三是高邑县对有政策支持的企业暂不征缴,其余152.64万元征缴到位。

2)违规发放养老保险2.26万元问题。已全额收回。

3)养老保险基金利息损失8.81万元问题已调整利息,并收回补息8.81万元

4)个人账户沉淀资金8316.68万元问题。下发了专门的整改清零通知,沉淀资金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2.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方面的问题一是5家企事业单位欠缴基本医疗保险费13.61万元问题。高邑县5家单位已完成征缴二是未实现应保尽保问题。市医保中心对44名特困对象进行了甄别,已按政策参加医疗保险或将财政补贴发放到特困人员手中。三是审核把关不严,多支付医保基金19.7万元问题。相关经办机构向不符合条件的机构和人员追回19.26万元(不需退回金额0.44万元)。

3.关于节能减排和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方面的问题

1)相关制度、监管平台不完善问题。一是2个未按要求建立新能源汽车监管平台问题。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截止到2019年9月结束,此后没有出台新的补贴政策,如再建立相关平台已不能发挥其作用,栾城区今后严格贯彻落实各级政策要求,确保政策落到实处;高邑县新能源汽车推广主要依托第三方信息化监管平台,该信息化运营平台正在接入市级统一监管运营平台。二是1个县未按要求制定本级“成品油专项整治方案”未建立新能源汽车补贴整车和电池“一致性”抽检制度问题。栾城区按照实际情况,依据石家庄市2020年成品油整治方案,制定了本区2020年整治方案

2)充电桩利用程度不高,未充分发挥资金效益问题。赵县、栾城、晋州3个县通过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安装提示牌等多项措施提高充电桩使用效率。

3)资金下达拨付不及时问题。资金均已拨付到位,下一步将提高服务水平,切实加大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力度。

4)3个县分别存在排水排污未经许可、充电设施项目未经消防验收、项目资产移交不及时问题。栾城区3家单位已整改,12家正在跑办;高邑县、平山县分别完成充电桩项目验收、光伏项目移交。

5)一个县20172019年度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问题。一是藁城区把大气污染防治结余资金624.08万元统筹为农村“双代”区级配套资金,完成整改。二是生活垃圾资源处理项目主体建设已完成,配套设施及电力系统正在完善阶段三是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节能改造项目面积。四是要求第三方检测机构缩短成品油抽检时间,加大力度避免不合格油品流入市场五是针对医疗废物处置不及时未定期交换监督检查和抽查结果的情况,藁城区成立了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强力推进整改

4.重大投资审计情况2020年下半年以来,对中央商务区、滹沱河防洪整治工程、市轨道交通等17个投资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一是及时出具审计提示函。二是对项目的建设审批程序办理、概算静态控制与动态管理、规范单位内控制度、建立健全各部门管理制度等事项,以及审计中发现的个别标段未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的问题等进行了提示。三是修订了两项管理办法,加强了项目建设程序履行、合同管理和概算管理等工作。

(五)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新增财政直达资金方面的问题部分县违规将资金转至预算单位实有账户、扩大支出范围、资金闲置和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数据采集更新不及时4.41亿元问题。截至202110月底,有关已通过重新分配、收回资金、加快拨付等措施整改资金4.41亿元,促进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办法7项。

2.关于政府债务风险方面的问题。2个部门9个项目存在新增债券资金支出进度慢、债券资金结存主管部门或项目单位共计10.81亿元的问题。石家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所属单位支出2785.28万元,因征地拆迁、疫情防控等影响了施工进度,剩余7.84亿元尚未支出;市交通局南绕城高速公路项目2.69亿元,因部分收尾工程未完工、施工单位工程计量支付和工程变更未上报,尚不具备支付条件。

3.关于乡村振兴政策落实及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方面的问题

1)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问题。一是多计工程量25.07万元问题。赵县已退回17.45万元,问责1人二是虚报面积、数量等骗取财政补贴资金18.05万元问题。栾城、赵县退回资金16.08万元,高邑县1.92万元未到整改期限。三是挪用专项资金41.88万元问题。赵县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调整账务帐目,完成了整改。

2)项目绩效管理有待加强的问题。一是栾城区种植项目通过补栽林木成活率已达95%。二是栾城区未安装农用设备问题。经测试均已达使用要求。三是赵县建成的学校、栾城区文化书屋,已通过多种形式充分利用起来。四是栾城区厕所改造项目。建立了管理机制,实现了粪污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

3)建章立制未落到实处问题。促进家庭健康行动制定下发了《关于服务乡村振兴促进家庭健康行动的实施方案》;栾城区为持续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制定了《石家庄市栾城区2021年度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转发了市级相应文件。

此外,栾城区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转包分包问题进行了处罚,地下水超采项目缓慢问题正在施工,7个乡镇建设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已验收完成整改。高邑县对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问责2人

4)促进就业优先政策落实问题。一是栾城、长安区制定职业技能提升贯彻落实措施3个县开展绩效评价二是市人社局建立了相关工作公开机制,并联合市财政局共同完善了制度。三是市创业担保中心通过沟通省、市财政,不再上交420.52万元担保利息收入。四是市应急管理局已拨付培训机构14.43万元,两家培训机构已返还学员补贴51.99万元。五是市级创业孵化基地2019、2020上半年水电费补贴已拨付到位,2020年下半年已审批待支付。

此外,市税务局从网络客户端直接推送有关重点人群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大了对外宣传力度;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加强退役军人培训,提升创业知识本领和企业管理能力,培训支出已达要求比例

(六)国有资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方面问题

1)部分企业会计信息不真实问题。一是康乐家电展销中心、常山纺织集团、石家庄市绿炬种子机械厂3家企业分别通过确认租金收入90万元、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目2.1亿元、调整土地账目面积1.38万平方米(528.65万元),真实反映了会计信息。二是石家庄市第一粮库393.31万元房租未确认收入问题,因房屋纠纷等待执行判决。

2)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石家庄物产集团对出租资产补办了评估手续,对9宗土地、6处房产补记了固定资产。二是北人集团固定资产未办理产权登记(资产价值11.85亿元),大部分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正在推进整改。

2.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方面问题。一是市公安局、市发改委等11个部门及其3个下属单位补记固定资产5.84亿元二是市政法委、市体育局等7个单位补办了出租处置资产划转审批手续。三是高新区、市供销社通过调账、核销做实账表,共计412.2万元。

3.关于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方面问题

1)土地利用不充分,4个县存在闲置土地1425.8问题。行唐县已拍卖46.61亩、纳入土地储备273.7亩,无极县研究用于新项目491.25亩,高邑县计划年底完成出让72.97亩,赵县根据土地不符合城市规划、征地补偿未落实、企业资金紧张无法摘牌等情况对541.27亩土地分别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

2)土地监管不到位,不合法用地依然存在的问题。一是行唐县制定了整改措施,将以租代征农用地有序退还。二是栾城区5个、高邑县1个项目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3)未编制总体规划、机制不完善或与上级政策有偏差问题。行唐县修订完善了制度,与省级共享环境保护税涉税信息平台,编制了节水、林业长远规划。

(4)无证取水、无证排水现象较多问题。一是灵寿、行唐等6个县关停取水井、取得取水许可191眼。二是裕华区待市政供水管网接通后逐步关停。三是行唐2家、新乐市14家单位办理了排水许可,新乐1家企业停止营业

5)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对超范围列支土地出让金1693.06万元、15个项目由企业垫付征地补偿费8897.02万元问题,行唐县已整改;对拖欠工程款883.73万元,提出了增加财政预算的请示,待财政批复后及时拨付;针对土地储备资金闲置1.91亿元,已加快征地进度,正在整改。二是平山县配套资金388.43万元,已拨付到位。

6)个别高标准农建设任务未完成问题。一是栾城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已完成96%二是165.25亩高标准农田“非农化”“非粮化”,已恢复原貌。

(七)审计发现的违纪违规案件线索移送反馈情况

2020年7月以来,审计共移送问题线索24,涉及28人,金额8527万元其中移送纪委监委12件、司法部门1、其他部门11

目前9个项目已反馈结果,4个项目正在等待反馈结果,4个项目正在办理移送,7个项目已办结移送,其中:开除党籍解除劳动关系并移送检察院2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5人,诫勉谈话1人,批评教育1人,谈话提醒1人。

(八)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市财政局等主管部门对照研究、采纳审计建议,推动完善相关领域制度机制,促进财政管理体制增效。

1.关于加大统筹整合力度,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的建议。市财政局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存量资金的政策要求,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先后出台了石家庄市有关存量资金的文件,收回上年结转至今年9月底仍未支出资金3.7亿元,统筹用于高质量发展、生态治理、民生改善等重点领域。

2.关于继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强化对预算执行监督建议一是为了促进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加强了制度建设,2022年预算编制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二是科学设定预算绩效目标,推进绩效预算编制,为后续的绩效监控、绩效评价和信息公开打下了基础;三是面对疫情以及经济减速运行的影响,采取了针对性措施,加大组织收缴力度,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四是着重关注预算执行的规范性,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对重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促进了监督结果运用。

3.关于完善专项资金管理,推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的建议。一是出台了旅游发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帮扶救助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为资金落地见效、重大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提供了保障。二是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特别是对扶贫、卫生、城建等民生及环保资金投入较大的领域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和重点绩效评价,增强对重点项目、重点资金绩效评估和评价,强化全过程监督。

4.关于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提升资产管理能力和质量的建议。一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2021年我市将86家市属国有企业全面重组整合,筹建5家大型国有企业集团,形成5+2市属国有企业架构,聚力打造主业突出、竞争力强、带动作用显著的国有企业。这次改革明晰了市属国有企业的功能定位和业务布局,为各集团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益,着力做强做大指明了方向。完善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市财政局相继完善了石家庄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等办法,健全了保障机制,促进了国有资产规范管理、安全完整。

5.关于加大审计整改力度,构建整改长效机制的建议。一是持续加强对问题整改的跟踪检查,压实整改主体责任,推动完善有关堵漏洞、强弱项、补短板的制度。二是采取有力措施推进整改落实,及时掌握整改进度,统筹推动解决整改中的困难,加强督促指导。三是推进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的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将整改结果运用机制,约谈、问责机制等落到实处。

三、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及后续工作安排

从整改情况看,少部分问题尚未整改到位主要集中在项目执行率低、债券资金结余结转较大、土地利用及监管不到位、往来款长期未清理等方面。主要原因是:

(一)有些属于体制机制问题,需要在深化改革中逐步解决。如审计指出预算编制不科学不细化预算执行率低项目进度缓慢等“屡审屡犯”问题,财政、发改委等部门健全完善管理制度但此类问题的彻底解决,还需要根本上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

(二)有些受客观因素外部环境影响较大债券资金结余结转较大问题,有的由于拆迁难度大造成项目进展缓慢,形成结余;有的结算不及时形成结余;还有的预拨资金量较大,形成结余等。相关部门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困难,推进顺利实施;财政部门分清性质,加强对结余结转资金的监管,积极发挥债券资金的积极作用。

(三)有些因政策调整、城乡规划等原因造成。土地征而未供、不合法用地等问题,相关责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分别采取措施,合理调整项目,办理供地手续,对不具备供地条件的按规定逐级报批,申请撤回用地批准文件。

)有些问题历史遗留时间比较长,整改难度较大资产处置、办理产权等问题,有的涉及其它单位或诉讼,履行行政或司法程序时间较长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

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政府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委对审计整改工作的要求,根据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实施意见,强化落实机制,压实责任、持续抓好问题整改一是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相关主管部门会同各主体责任单位,按“一事一策”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二是进一步加强整改协同。对预算执行、往来款清理、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需多部门共同推进整改的问题,有关单位牵头建立协作机制,合力推动整改。三是加强政府督查督办和审计督促检查,促进全面整改。对拖延整改和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四是进一步提高整改实效。注重从体制、机制层面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健全完善以有力有效的审计整改提高制度执行力,促进规范管理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来源:石家庄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