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宁:代表履职年度积分连续两年不达标将被劝辞
● 深圳:先行先试 率先为智能网联汽车立法
● 贵阳:代表建议融媒督办 全力以赴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 浙江:人大干部培训教材编制工作正式启动
南宁:代表履职年度积分连续两年不
达标将被劝辞
如何评判人大代表履职情况?如何保证和规范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职?“一府一委两院”领导人员和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有何责任义务?近日,南宁市人大常委会颁布施行《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履职管理办法》《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积分管理办法》《南宁市“一府一委两院”领导人员和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办法》,通过建立履职档案、建立述职制度、完善考勤、积分管理、集中通报提醒等方式,切实抓好监督考评,确保办法规定落到实处。
连续三次不发言将被约谈
为进一步增强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政治意识、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保证和规范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结合实际情况,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履职管理办法》。
《办法》第一章共4条,主要内容是制定办法的法律依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构成、对常委会组成人员政治学习和履职学习的要求。其中第三条对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职责进行了明确,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等。
第二章共5条,分别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妥善处理履行组成人员职务和本职工作关系、会议请假情形、会议请假程序、会议审议准备和发言要求等方面作出规定,规定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当全程出席常委会会议,因公务出国、出境以及参加全国、自治区召开的重要会议、举办的重大活动等四种情形可以请假。
第三章共8条,通过建立履职档案和相关履职制度,对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第十三条规定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常委会会议考勤制度,考勤情况适时公布。第十四条规定连续三次在常委会会议上未发言的,由常委会主任进行约谈。第十五条规定常委会组成人员无故缺席两次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其代表资格终止;一年内出席常委会会议次数不足三分之二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召开的第一次会议前提交书面说明,连续两年出席常委会会议次数不足三分之二的,由常委会予以通报批评。对确实不能履行职务的,可以劝其辞去常委会组成人员职务。
连续两年不达标将被劝辞
为进一步强化代表工作,规范代表履职行为,更好发挥代表作用,不断提高代表履职积极性和实效性,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南宁市人大代表履职积分管理办法》。这次制定的代表履职积分管理办法就将人大代表联络站和基层立法联系点深度融合标准化建设“十个一”活动、代表联系人民群众、代表出席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参加大会组织的局长通道等特色工作做法纳入积分管理体系,并在第三条进行了明确:代表履职基础积分为100分,按代表大会会议期间、闭会期间和履职加分三类项目积分。
大会会议期间积分项目占50分,主要为出席大会全体会议、代表团全体会议、分组会议及审议发言情况,提出议案建议的情况;闭会期间积分项目占50分,主要为参加市人大和市“一府一委两院”等单位、部门组织的各类会议、活动,参加代表小组活动,到站点参加“十个一”活动情况,联系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听取意见建议,并报告履职情况等内容。加分项目20分:主要为代表在履职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包括确定为议案或重点督办建议、获得荣誉表彰、参加大会组织的局长通道、代表通道或者履职事迹被专题报道等方面的内容。
《办法》规定代表履职积分是代表评先评优和推荐留任的重要依据。代表履职年度积分低于60分的,由市人大常委会领导进行提醒或约谈。代表履职年度积分连续两年均低于60分的,由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劝其辞去代表职务。
列席人员无故缺席将被通报
为有效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规范“一府一委两院”领导成员和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严肃会议纪律,提高会议质量,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南宁市“一府一委两院”领导成员和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办法》。
《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明确了“一府一委两院”领导成员和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是一项法定的职责。市人大常委会举行全体会议、联组会议时,市“一府一委两院”的领导成员应当列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应根据议题的内容列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在分组审议工作报告时,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负责人、“一委两院”有关负责人应当列席会议,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办法》第五条、第六条明确了列席人员因故请假的事由及时限,因特殊情况不能列席会议的,应当在常委会会议举行的两天前书面请假,并说明具体事由,未经批准不得缺席。同时规定了可以请假的具体情形。第七条规定无故缺席会议的,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通报,并抄送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个《办法》的出台,体现了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刀刃向内,加强自我监督和管理的勇气。对保证和规范全体市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职、发挥作用,规范“一府一委两院”领导人员和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凝心聚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摘自《法治日报》马 艳 文 )
深圳:先行先试 率先为智能网联汽车立法
8月1日,全国首个智能网联汽车地方法规——《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多家智能网联车企纷纷上路测试,随着不设安全员、完全自动驾驶的汽车上路,深圳成为国内首个允许“真无人”自动驾驶汽车上路的城市。深圳特区把聪明的车、智慧的路、精确的图、实时的云和可靠的网五位一体组合起来创新发展,挖掘智能网联汽车研发、设计、生产、运行“蓝海”,先行先试,塑造新型产业生态,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领跑“无人驾驶”快车道。
“无人驾驶”汽车上路
在深圳市人流车流密集、车况复杂的福田CBD路段,主驾无人、方向盘自动旋转的“无人驾驶”汽车格外吸睛:在拥堵路段的十字路口,周身配备有摄像头和激光雷达的它“眼观六路”,与对向车辆博弈,避开乱闯红灯的电动车;面对突如其来横穿马路的行人,稳稳踩下刹车,礼让行人,一气呵成。一路驶来,“无人驾驶”汽车机智应对人车混行的复杂交通场景,途经20多个十字路口,遇到数十次行人和车辆临时占道、逆行、横穿马路等情况,平稳自如通过多段狭窄拥挤的双车道和行人、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行区域,颇有“老司机”风范。
此次路测是我国首部智能网联汽车地方法规正式生效后,用L4级自动驾驶前装方案汽车进行全无人自动驾驶的道路测试。测试使用的车辆外观与市面上的普通汽车几乎没有差别,车身却藏有玄机——传感器全部嵌入车身,完全不同于以往头顶“大花盆”的传统自动驾驶车辆。
全无人自动驾驶的道路测试意味着自动驾驶技术已经拥有让机器代替人力的能力,其背后的商业价值也逐渐清晰。随着“条例”的推行,自动驾驶汽车的行业准则、交通事故权责、商业化运营将会得到规范,这对自动驾驶企业十分利好。
相较于传统汽车,“无人驾驶”汽车能够最大限度地排除人为因素对正常交通秩序的干扰和破坏,从而大幅度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更好地保护交通参与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与此同时,“无人驾驶”汽车还能够提升道路通行效率,便于老年人、残障人士等群体出行。可以说,在塑造产业生态、提高交通安全等诸多方面,“无人驾驶”的智能网联汽车都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无人驾驶”有法可依
“无人驾驶”汽车真正的名字叫“智能网联汽车”。智能网联汽车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汽车、电子、信息通信、道路交通运输等行业深度融合的新兴产业形态,关联信息通信、互联网、人工智能、无人驾驶、汽车等众多领域的协同创新,是全球创新热点和未来发展的制高点,也是我国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由大变强的重要突破口。
目前全球已有17个国家制定出台了专门的法律法规或者修改现有的法律法规,为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发展扫清法律障碍。而我国智能网联汽车发展还面临着车辆不能入市、不能上牌、不能运营收费、车辆保险制度不完善、发生交通事故时责任认定规则不明、相关网络安全和数据保护缺乏监管等诸多法律问题。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运用经济特区立法权,针对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发展面临的法律问题先行先试,对智能网联汽车管理从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到准入登记、使用管理、交通违法及事故处理、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全链条立法,有力推动深圳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有效带动电子信息、人工智能、工业制造等相关产业进一步转型升级,以期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需要,为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有效提升城市治理水平。
8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条例”明确规定了智能网联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责任划分,对自动驾驶交通事故进行了明确的责任认定:一方面规定了智能网联汽车的安全提示规则,要求生产者为车辆配置自动驾驶模式外部指示灯,智能网联汽车在自动驾驶模式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外部指示灯,向道路上的其他车辆和行人发出明显的安全提示;另一方面也对智能网联汽车驾驶人的接管义务做了规定:有条件自动驾驶和高度自动驾驶的智能网联汽车在自动驾驶模式下行驶时,驾驶人应当处于车辆驾驶座位上,监控车辆运行状态和周围环境,智能网联汽车发出接管请求或者处于不适合自动驾驶的状态时,驾驶人应当立即接管车辆。
对于社会普遍关注的智能网联汽车事故责任认定问题,“条例”也界定了交通管理部门、基础设施部门、公司及车辆驾驶人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有驾驶人的智能网联汽车发生交通违法或者有责任的事故,由驾驶人承担违法和赔偿责任;完全自动驾驶的智能网联汽车在无驾驶人期间发生交通安全违法或造成损害,原则上由车辆所有人、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但对违法行为人的处罚不适用驾驶人记分的有关规定。智能网联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因智能网联汽车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车辆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赔偿后,可以依法向生产者、销售者请求赔偿。
作为全国首部智能网联汽车法规,“条例”全链条解决了智能网联汽车无法准入、无法登记、无法合法上路、无法开展道路运输等关键问题,为推动深圳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集聚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法规支持。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通证数字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李恩汉认为,“条例”极具前瞻性,为我国未来自动驾驶的法规政策出台起到了先行先试的“破冰”作用,具有深远的指导意义。
(摘自《经济参考报》李晓玲 文 )
贵阳:代表建议融媒督办 全力以赴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为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质增效,今年5月以来,贵阳市人大常委会从第十五届人代会第一次会议代表所提的建议中,精心选出8件涉及民生关切的代表建议,依托贵阳市“融媒问政”工作机制,以融媒督办的方式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充分发挥代表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主体作用,为扎实推动“强省会”行动作出积极贡献。
创新方式 提高建议办理质量
市人大常委会在协助代表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加大代表建议交办督办力度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制定了开展“代表建议 融媒督办”工作方案,明确选出部分涉及民生关切的代表建议,以融媒督办的方式推动代表建议办理,提升代表建议办理质量,更好回应群众关切。
6月,市人大常委会会同市政府办公厅组织召开代表建议融媒督办工作协调会。会上,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住建局、市交委、市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承办单位,以及贵阳日报传媒集团、贵阳广播电视台分别就代表建议融媒督办工作交换了意见,明确将提前谋划、突出重点,抓细抓实、认真办理所承办的代表建议,积极配合做好融媒督办各项工作,切实推动代表建议进一步落地落实。
精选建议 媒体全程参与督办
当前,“强省会”就是贵阳最高的使命,主动服务和推动“强省会”就是全市各级人大最大的责任。贵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聚焦“强省会”行动,紧扣全市“一圈两场三改”建设、农村“五治”以及“三大攻坚战”等中心工作,依法行使代表权力,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和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优势,认真履行代表职责,积极建言献策,关注发展重点,回应民生需求,提出了267件高水平、高质量的议案和建议。
为扎实开展“代表建议 融媒督办”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从贵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所提的267件建议中,精心选出8件作为2022年融媒督办的代表建议。这8件建议均涉及民生关切,其中城建类2件、城管类4件、政法类1件、其他类1件,分别是关于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提升的建议、关于进一步完善安装公交车候车亭及座椅的建议、关于进一步巩固背街小巷综合治理成效的建议、关于解决贵阳市学校门口交通拥堵的建议、关于加快实现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建议、关于在黄山冲新路增设斑马线的建议、关于校园周边超市文具(玩具)店等诚信建设的建议,以及关于落实“一圈两场三改”建设、完善开放运动场地监控系统、促进体育健康事业有序发展的建议。
“代表建议 融媒督办”工作开展以来,依托贵阳市“融媒问政”工作机制,邀请“贵阳融媒问政”栏目组全程参与这8件代表建议的督办过程,并在贵阳日报传媒集团、贵阳广播电视台推出了“代表建议 融媒督办”系列报道,以点带面展现了新一届人大代表聚焦“强省会”发展大局、紧扣“一圈两场三改”建设等中心工作,紧贴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提出建议、积极为民代言的良好形象。
跟踪协调 确保建议落地见效
人大代表肩负着人民赋予的光荣职责,忠实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代表建议传递着人民的呼声、凝聚着人民的期盼。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建议 融媒督办”工作开展以来,“贵阳融媒问政”栏目记者跟随市人大代表及相关承办单位负责同志一起实地走访、调研,察问题、想对策、看效果、说心声、话期盼,涉及的8件建议办理工作都取得了不同程度的成效,真正实现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
市人大代表邵章明是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名维修管理员,家住贵阳东山,由于附近学校较多,上学放学高峰时段交通总是拥堵不堪。今年市两会上,他提交了一份关于解决贵阳市学校门口交通拥堵的建议,包括7点建议,每一点都直击校园周边交通问题的痛点。市交管局接到邵章明提出的建议后,结合贵阳市各个学校交通环境的不同特点,制定了“一校一策”的治堵方案。近日,市交管局秩序处交通组织科科长马骁专门邀请邵章明来到位于东山的贵阳市第三实验中学门口,实地查看治堵成效。在实地了解学校周边交通情况和治堵成效后,邵章明充分肯定了交管部门制定的解决方案,对建议的办理情况表示非常满意。
“代表建议 融媒督办”工作为人大代表与承办单位之间架起了沟通桥梁,拓宽了联系渠道,提高了办理质效,也增进了人民群众对政府部门工作的了解,有力促进了政府部门工作水平的提高。为进一步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力度,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从代表建议的提出、交办、承办、督办等各环节持续发力,确保代表建议工作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未来,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做好建议督办的全程跟踪协调服务工作,支持和保障代表充分发挥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主体作用,确保代表建议件件有回声、事事有结果,推动把老百姓期盼的事、认可的事、受惠的事办实办快办好。
(摘自《贵阳日报》肖达钰莎 文)
浙江:人大干部培训教材编制工作正式启动
近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第五十次秘书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了《浙江省人大工作研究会、浙勤集团后勤和培训中心共同编制培训教材的建议方案》。浙江人大干部培训教材编制工作正式启动。
根据方案要求,省人大工作研究会和浙勤集团将共同组织编写“人大干部培训资料丛书”。培训资料丛书计划两年内完成,分两批组织编写。首批培训教材计划于 2022 年完成,包括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读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简史和基本理论、人大工作常用法律法规、人大立法监督选举代表工作、全过程人民民主理论实践、地方人大工作创新实践和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理论与实践成果等 15 本系列丛书。第二批教材于 2023 年组织编写,主要包括有关专门委员会培训教材。丛书编写将立足全省各级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履职实际,注重“红船味”“人大味”“时代味”,强化知识更新,力求前瞻创新,为全省人大干部培训提供及时实用、好看管用的参阅教材,推动人大干部培训工作系统化、规范化开展,提升人大干部素质能力水平。 (摘自《浙江人大网》)